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剛剛在隔壁版聽到 「如果這樣都不算貪污 那以後每個人都這樣搞怎麼辦」 所以要殺雞儆猴 從寬認定 從重量刑 我怎麼覺得很有道理 我的公民與道德是不是要重修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03.204.195.17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4706783.A.7E2.html
bobocatcat: 那詐騙跟毒蟲怎麼不比照 104.28.159.153 03/28 22:07
Heartrock: 國民黨小平叔檢舉 草速仔崩潰171.242.198.201 03/28 22:07
scum5566: 是看顏色才殺雞儆猴吧 笑死 36.232.150.172 03/28 22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