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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eddisontw (沙丘)》之銘言: : 正常人身體不舒服 : 應該是會停下來 : 但不會倒下來啊 : 會這樣倒下來 : 是直接失去意識暈倒才有可能 : 搞不好暈倒當下心臟就停了 : 就算斷成兩截 : 沒辦法判斷是人先死才被車輾 : 還是車輾過才死 : 到底是過失殺人 : 還是毀損屍體 : 這樣法官要怎麼判??? 你是不是看了「九條的大罪」這部漫畫後提出來的疑問,不是的話,那你可以去看看。 第一話就是類似的情況。酒駕男開車撞到一對騎腳踏車倒在路上父子,父親死亡而兒子一腳切斷。 後來是打那人有心臟病,在撞擊前就已經死了的點。 照九條的說法的話,如果在倒下前就已經死了,那麼就是屍體,因過失而毀損屍體是不罰的。 (台灣也一樣) 而也因為倒下前就死了,所以也不構成過失殺人。 所以真的能確定倒下前就死了的話,過失殺人和毀損屍體都不成立,民事可能要賠一些吧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03.121.254.19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4950137.A.FCB.html ※ 編輯: cloud3455 (203.121.254.197 臺灣), 03/31/2026 17:43:03
TheDraggers: 開口就是過失殺人的咖大談法律,笑 49.216.222.44 03/31 18:13
TheDraggers: 死 49.216.222.44 03/31 18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