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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: 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soc/202603310062.aspx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9413287 各位溫拿 水水們 昨日那個公車撞死女大生的判決出來 司機判4年6個月 案件其實不只是「撞到」而已 有監視器、有證詞都指出 撞人之後車子是有停下來的 但後來又往前開 造成二次輾壓 甚至現場有人聽到被害人喊痛 結果最後 還是以「過失致死」判4年半 老實講 看到這裡真的會有一種很強的落差感 一般人直覺會覺得 都已經撞到了 還再動車 這樣真的只是「過失」嗎? 還是法律上的認定 跟一般人的理解本來就差很多? 這幾年類似案件看多了 好像慢慢變成一種流程 出事 → 輿論炸 → 判決出 → 無力感 最後一句永遠是 「依法判決」 但如果每次依法 都讓人覺得結果差很多 那問題是不是已經不只是個案 我沒有說這樣是對的 只是很好奇 這樣的判決 真的有嚇阻力嗎? -- https://i.imgur.com/JGxBFdb.jpeg https://i.imgur.com/VhU29iG.jpeg https://i.imgur.com/cAo5G0Z.jpeg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247.70.3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5025172.A.1FD.html
s203abc: 問受刑人啊 106.1.116.30 04/01 14:33
s203abc: 判決就是給受刑人怕的 106.1.116.30 04/01 14:33
s203abc: 受刑人不怕就沒用 106.1.116.30 04/01 14:34
WO0820: 物以稀為貴 台灣人最多啊 所以....便宜 58.69.144.170 04/01 14:36
chinnez: 你死死看不就知道了 61.63.114.25 04/01 14:41
ab4daa: https://i.imgur.com/jTpyMBJ.jpeg 42.72.223.200 04/01 15:22
opm: 看哪裡的吧 日本人 美國人的命不值錢嗎 123.192.206.81 04/01 16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