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ferrisw: 有些就診項目美國回台灣醫療,算上機票42.72.80.83 04/04 04:32
→ ferrisw: 費還是便宜42.72.80.83 04/04 04:33
→ ferrisw: 該當兵還是要當42.72.80.83 04/04 04:33
你多做功課 物價是跟收入正相關
對高收入的地方
在台灣自費醫療並不會很貴
先去查健保部分各種項目的負擔比例
就可以反推全自費要多少錢
→ ferrisw: 不想當就放棄國籍,不用搞得自己委屈42.72.80.83 04/04 04:35
→ Eriri: 我發現台灣還是一堆人國籍戶籍分不清72.136.113.72 04/04 04:44
→ Eriri: 1樓 他父母就是要幫他放棄阿 只是沒辦法72.136.113.72 04/04 04:54
也不是不行 父母其中一個人放棄 就可以帶小孩一起放棄
→ Eriri: 其實放棄戶籍就好 甚至每年回來幾個月也行72.136.113.72 04/04 04:54
→ Eriri: 他父母不知道在幹嘛 有點天兵72.136.113.72 04/04 04:55
怕修法
其實新聞有講
擔心的就是那個不確定性
如果修法成不管有沒有入境國都要當兵
那沒報導就會被通緝
出國還是會遇到麻煩
最日常的例子
台灣人去日本 去美國
入境前填的表格都會問類似有沒有刑事案件之類的問題
→ johnhmj: 懷疑他家長不想放棄在台灣的醫療福利101.10.97.140 04/04 05:08
這種論點是站不住腳的
只要隨沒放棄的那個配偶辦居留證就可以了
→ Eriri: 放棄國籍了自然就沒戶籍跟健保了= =72.136.113.72 04/04 05:13
→ Eriri: 喔 你是指他父母自己不放棄國籍?72.136.113.72 04/04 05:14
是的 但她父母考量什麼點不放棄 我猜不出來
→ Eriri: 要修到無戶籍的國民 也要當兵 很困難 首先72.136.113.72 04/04 05:17
近期政壇不就證明了
超半數的立法聯合沒有什麼是不能做的
他們會不會做的問題
→ Eriri: 真要那麼做影響太大了 台灣一大堆無戶籍的72.136.113.72 04/04 05:18
→ Eriri: 海外國民 再來 也不太切實際 這類的人多數72.136.113.72 04/04 05:18
小孩18後 跟非本籍結婚後 也可以自己辦放棄
只要他15歲前辦遷出離境 之後入境不要超過3個月就好
如果到時候規則還沒修的話
→ Eriri: 還是在海外的 開戰時也不可能把這些人抓回72.136.113.72 04/04 05:18
→ Eriri: 來當兵72.136.113.72 04/04 05:19
實際的層面上 把他們徵回來 甚至語言不通
但有黃埔軍魂的軍方高層怎麼想 嘖
※ 編輯: spirit119 (27.52.102.199 臺灣), 04/04/2026 05:32:18
→ johnhmj: 他家長 雙方皆放棄國籍才有可能跟著放棄101.10.97.140 04/04 05:37
→ spirit119: 只要一方放棄就好了27.52.102.199 04/04 05:38
→ Eriri: 這些立委自己的小孩孫子可能都是無戶籍國142.115.87.227 04/04 05:41
→ Eriri: 民= = 修法有修到自己身上的嗎= =142.115.87.227 04/04 05:41
戶籍遷出(在國外) 跟 無戶籍 其實是兩件不同事情
後者是完全沒報過戶口的
可是有規定要報 所以我才說隱匿不報 才是投機的
→ spirit119: 新聞裡面有寫第11條第1項,然後你看第27.52.102.199 04/04 05:41
→ spirit119: 2項:「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27.52.102.199 04/04 05:42
→ spirit119: ,其未成年子女,經內政部許可,隨同27.52.102.199 04/04 05:42
→ spirit119: 喪失中華民國國籍。」27.52.102.199 04/04 05:42
→ spirit119: TDdE9,「原告如欲喪失我國國籍,僅能27.52.102.199 04/04 05:48
→ spirit119: 依國籍法第11條第2項規定,由父、母其27.52.102.199 04/04 05:48
→ spirit119: 中一方自願申請喪失我國國籍後,原告27.52.102.199 04/04 05:48
→ spirit119: 併隨同申請喪失我國國籍」27.52.102.199 04/04 05:48
→ Eriri: 不管是哪種 修法都很難修到這類人身上 台灣142.115.87.227 04/04 05:49
→ Eriri: 權貴不分藍綠一堆子女屬於這種 而且其實要142.115.87.227 04/04 05:49
→ Eriri: 他們當兵也沒多大實質幫助142.115.87.227 04/04 05:50
推 namkk: 18歲成年後,必須當兵後,才能自主放棄。110.32.20.112 04/04 05:54
※ 編輯: spirit119 (27.52.102.199 臺灣), 04/04/2026 06:03:15
→ johnhmj: 它所謂其中一方 是指父母離婚後的監護方 101.10.97.140 04/04 06:06
→ johnhmj: 意思是說 內O部可以無限上綱法條來判定 101.10.97.140 04/04 06:08
→ johnhmj: 也不算無限上綱啦 就是嚴格解釋行政法條 101.10.97.140 04/04 06:15
→ howardyeh: 我前同事的狀況是每年有出境就可以不用 223.137.32.104 04/04 07:18
→ howardyeh: 當兵,他後來每年坐遊輪出去一次,但後 223.137.32.104 04/04 07:18
→ howardyeh: 來跑回加拿大了...這個案子的是想回台 223.137.32.104 04/04 07:18
→ howardyeh: 發展了嗎? 223.137.32.104 04/04 07:19
推 nic0911: 父母先放棄 小孩喪失 父母在居住不就解決114.137.175.226 04/04 10:52
→ jiajie: 噁心叭啦,講那麼廢話有什麼用 118.150.129.99 04/04 11:56
推 klyuch: 沒有錯,看過很多人都是拿外國護照+台灣居 184.148.20.84 04/04 14:02
→ klyuch: 留證,正常在在台灣生活 184.148.20.84 04/04 14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