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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hk410050 (A柏)》之銘言: : 2026-04-07 11:17 聯合報/ 記者范榮達/苗栗即時報導 : 49歲邱姓男子去年10月2日在苗栗市街頭持刀隨機殺人,造成2名兒童、1名路人受重傷案 : ,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依3個殺人未遂罪,重判應執行29年徒刑,全案還可以上訴。 : 推 JYLai: 可教化? 49.217.121.82 04/07 11:56 大概看了刑事判決摘要(苗栗地院一一四年度訴字第九二二號),沒有提到這部分(畢竟 又不是殺人既遂) 同時簡單整理具體說法: 一、個別評價:(被告承認所有犯罪) 毒駕:有期徒刑七月 殺人未遂: A童:有期徒刑十五年 B男:有期徒刑十八年 C童:有期徒刑十六年 二、科刑說明: 1.不適用精神障礙減刑、免刑: 被告於行兇時動作機敏,事後不僅能與警方對峙拒捕,更於偵審中清楚敘述犯罪動機與細 節。經綜合判斷,被告犯案係因情緒管理能力不佳,無法適當調適負面情緒,並於施用毒 品後衝動為之,其雖有情緒調控問題,但犯案時之辨識能力與控制能力均未達喪失或顯著 減低之程度。 2.已經依累犯加重其刑 3.犯罪情狀考量: ⑴被告於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處所隨機殺人,對象包含國小學童及無辜路人,犯罪手段殘 忍,造成三名被害人身心遭受重大傷害。其行為不僅侵害個別生命、身體法益,更引發嚴 重社會恐慌,犯罪危害實屬重大。 ⑵被告殺人行為均未致生死亡結果,屬未遂犯,依法得按既遂犯之刑度減輕,且於審理中 坦承犯行並多次致歉,已有反省悔意。但審酌被告前科紀錄、犯案情節之殘忍程度,兼衡 其人格特質、刑事政策及犯罪預防等因素,合議庭認為就被告所犯殺人未遂、成年人故意 對兒童殺人未遂罪,各應於處斷刑範圍內量處中高度刑,以維護社會安全。 ⑶合議庭考量被告行為模式、侵害法益之多重性,於法定三十年有期徒刑上限內,衡酌刑 事政策與刑罰之預防功能,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二十九年。 因此要認為上訴審會出現「豬腳麵線」的話 除非: 一、除了認罪之外,已經賠償被害人精神、身體傷害等損失 二、主張有其他「情堪憫恕」的情形(已知:前一次被最高法院以一零六年度台上字第三 四零七號判決上訴駁回時,當時為「累犯」狀態確定) 不然相信是不可能再往下減輕的啦... 不過是說B男部分,理應只有累犯的加重 但卻比同案兩位額外適用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加重之兒童的還要重,這倒是 有點說不過去啦... --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、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〈あす〉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〈だれ〉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、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、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、奇蹟を叶えてく       ——玉置成実《リザルト》(『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』第二片尾曲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01.169.34 (馬來西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5544495.A.067.html ※ 編輯: laptic (118.101.169.34 馬來西亞), 04/07/2026 14:48:53
qazzxc12351: B男差點就葛了 判重正常吧 111.82.162.43 04/07 15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