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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天桃園有一個國中生, 無照駕駛家長的汽車, 被父親在路邊掌摑教訓。 原本被正義魔人偷攝影貼出來了, 但網友知道原因後反而支持家長該教的要教。 但這就讓我好奇了 社會上對於“教訓”小朋友這件事情的標準到哪? 小朋友說髒話、打架、偷竊,父母的懲戒權到哪裡? 學生在學校打架、考試作弊、不寫作業、忤逆師長,老師的懲戒權又到哪裡? 管教小孩的標準在哪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0.251.219.14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5792489.A.6DA.html
VoV: 不動手為原則185.113.140.112 04/10 11:42
掌摑不就動手了嗎
b2305911: 手機帶娃被說不會教 搧巴掌又說虐待 機101.12.113.209 04/10 11:42
b2305911: 巴毛一堆乾脆都不要生101.12.113.209 04/10 11:42
對啊 所以我好奇界線到底在哪 ※ 編輯: iam5k (60.251.219.146 臺灣), 04/10/2026 11:44:13
scores: 我是支持體罰的人,但是我不支持打巴掌, 61.230.233.219 04/10 11:58
scores: 那是羞辱 61.230.233.219 04/10 11:58
shadow0828: 只要不是動手的行為就不該動手 114.39.117.54 04/10 12:04
correct: 結果論吧!帶出聖人什麼方法都變得有含 49.216.130.173 04/10 12:05
correct: 意 49.216.130.173 04/10 12:05
syldsk: 不要被拍到為原則 39.14.161.228 04/10 12:12
abbag: 打手心什麼的應該比打頭好一點 123.194.155.67 04/10 12:23
BILLYBOY: 別人家務事 101.10.164.68 04/10 12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