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awleit (我有根懶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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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Re: [新聞] 快訊/柯文哲案「判決書全文」來了!27萬
時間Fri Apr 10 17:46:16 2026
※ 引述《treeeasy (無)》之銘言:
: 看了判決書,你就知道為什麼柯文哲會被亂判刑了?
: 因為像是李得全、陳志銘及楊智盛,三位市府官員的出庭證詞全都對柯文哲有利,但法院
: 判決書完全不提,只提檢察官做出來的偵訊證詞,拿來做法院判罪的依據,但問題那些就
: 是僅以隻字片語來斷章取義。
因為法律規定判決有罪要寫理由
判決無罪不用附理由
只要說無法形成有罪的心證就好
所以有利的當沒看到
稍微提一下有這個證詞就可以了
反正你上訴打他沒看有利的證詞
上訴審會說判決書有提到
可見原審已經有審酌了
所以沒用
: 這本判決書真的很低級,邏輯就是羅織罪名,一審是不是政治判決,人人心中有一把尺,
: 這些證人的影片大概也都不敢上網,建議後續律師申請出來當二審證據,打臉一審法官。
: 下面摘錄三位官員證詞給大家回憶,並附上新聞連結。
: 李得全2025/8/7出庭證詞彙整:
: 檢秀「加速京華城」紙條 李得全:沒看過
: https://www.fugomedia.com.tw/Home/Info/News/112918
: 1. 關於「便利貼」與行政程序
: ‧ 李得全的立場:他在公文上貼便利貼要求依「土管自治條例」執行,是為了確保
: 法執行的一致性。他認為將案件送「公告公開展覽」是為了蒐集意見,而非代表一定會通
: 過。
: ‧ 與下屬的互動:針對規劃科長楊智盛證稱曾求情「別為難基層」,李得全表示「
: 聽來合理」,他當時未撕掉便利貼是希望長官能綜合考量。
: 2. 法律適用與適法性
: ‧ 是否違法:李得全在律師詢問下明確表示,他認為京華城案「依法沒有問題」,
: 並違背法令,只是他個人認為若能參照土管條例會更妥當。
: ‧ 容積獎勵疑義:他解釋先前在廉政署提到「疑義」,是指都市計畫法(普通法)
: 與市更新條例(特別法)在容積獎勵與回饋機制上的差異。
: 以京華城案為例,同樣的綠建築標章,都市計畫法可給的容獎比例低,而且會要求回饋,
: 都更條例可以直接給容獎,沒要求回饋。
: 3. 與柯文哲的關聯
: ‧ 直接討論:李得全證實,柯文哲從未找他討論過京華城案。
: ‧ 關鍵紙條:檢方出示柯文哲曾寫下的「加速京華城完工」紙條,李得全表示從未
: 見。
: 4. 總結觀點
: 李得全認為,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申請變更是其權利,他雖然提出加強一致性的建議(便
: 利貼),但最終仍尊重個案送交都委會討論的制度。
: 個案不斷累積變成通案,最終納入法規,是制度演變的過程,也是都市計畫的常態。
: 陳志銘2025/8/19出庭證詞彙整:
: 打臉林欽榮!容積獎勵都要依「法」?他替柯文哲作證:實務不是長這樣
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89%93%E8%87%89%E6%9E%97%E6%AC%BD%E6%A6%AE-%E5%AE
: %B9%E7%A9%8D%E7%8D%8E%E5%8B%B5%E9%83%BD%E8%A6%81%E4%BE%9D-%E6%B3%95-%E4%BB%96%
: E6%9B%BF%E6%9F%AF%E6%96%87%E5%93%B2%E4%BD%9C%E8%AD%89-%E5%AF%A6%E5%8B%99%E4%B8
: %8D%E6%98%AF%E9%95%B7%E9%80%99%E6%A8%A3-080007172.html
: 1. 細部計畫的獨立性與審議必要性:
: 《土管條例》雖為全市通案,但細部計畫的價值在於因地制宜。若細部計畫僅能照搬通案
: 規定,則「疊床架屋」且失去審議意義。正因細部計畫包含法律未盡之內容,才具備交由
: 都委會實質審查的必要性。
: 2. 因地制宜的個案容積獎勵:
: 市府在擬定細部計畫時,本應考量地方特色與開發需求,具備彈性給予個案性容積獎勵的
: 權限,不應受限於通案性的框架限制。
: 3. 李得全便條之實質解讀:
: 前副秘書長李得全的便條並非指控京華城案「違法」,而是建議參照北士科或關渡平原等
: 開發案例,將綠覆率及出流管制等環境貢獻指標納入獎勵條件,屬專業實務建議而非適法
: 性否定。
: 4. 容積獎勵額度與程序合規:
: 容積獎勵的合法性應視額度而定。若申請比例高達 30-40% 恐有爭議,但若在 20% 以下
: 的法定範圍內,理應屬於都委會職權審查即可決定的範疇。
: 5. 「準用」都更獎勵辦法的技術性定義:
: 細部計畫書提及「準用」都更容獎辦法,核心意旨在於「執行程序」(如標章取得、簽協
: 議書、保證金繳納等細節)的參照,而非直接引用該辦法中的特定獎勵項目(如綠建築、
: 耐震等)。
: 楊智盛2025/7/22出庭證詞彙整:
: (註:只有FB沒有新聞,媒體弱勢就是可憐!!)
: 1. 法令依據:
: 楊智盛證稱,他認為不管是研議還是送公展的過程,都是基於對《都市計畫法》第 24 條
: 的理解,在辦理過程中不覺得有違背法令之處。
: 2. 前例可循:
: 他在庭上向檢方說明,基礎容積之上再給予容積獎勵在實務上是有前例的,並以此支持當
: 時市府行政作業的合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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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cwc5566: 所以橘子是要請佩琪確認什麼錢?有人知 111.83.203.242 04/10 17:48
→ Oggy: 這個是有罪判決 為何不採信對被告有利證詞 163.17.57.156 04/10 17:48
→ cwc5566: 道嗎?嘻嘻 111.83.203.242 04/10 17:48
→ Oggy: 最好不用附理由 163.17.57.156 04/10 17:48
推 ben811018: 那這樣不就變成法官自己臆測 118.171.68.81 04/10 17:51
噓 xling5216: 想要找橘子不會去找花媽嗎? 101.8.140.201 04/10 17:51
→ doctor75: 要做有罪判決要寫為何不採用有力證據。 111.83.178.101 04/10 17:52
→ doctor75: 建議法官多參考其他法官的判決書。 111.83.178.101 04/10 17:52
→ monitor: 司法已經變成是有罪推定了,先判有 36.227.152.245 04/10 17:54
→ monitor: 罪再來臆測出所有的可能,寫出這種 36.227.152.245 04/10 17:54
→ monitor: 判決書真的是要笑死人了 36.227.152.245 04/10 17:54
推 magamanzero: 不用阿 理由看法官爽不爽寫而已 60.248.126.193 04/10 17:56
→ magamanzero: 有些會寫因為XXX 所以OOO不採 60.248.126.193 04/10 17:57
→ magamanzero: 都要寫 那裁判書可能要上千頁了 60.248.126.193 04/10 17:57
推 cerberi: 法神就是心證無敵 42.70.116.41 04/10 18:00
→ mfhsieh2: 所以無罪心證只能寫阿北搭公車、佩琪愛 101.12.128.81 04/10 18:13
→ mfhsieh2: 擦地了! 101.12.128.81 04/10 18:13
→ killme323: 台灣一直是心證無敵喔 125.227.40.229 04/10 18:20
→ killme323: 滿坨證據可以當沒看到 反過來 125.227.40.229 04/10 18:20
→ killme323: 沒證據也能要你去死 125.227.40.229 04/10 18:20
→ ttnpyepwos: 噗 反正有人信就好 1.170.106.231 04/10 18:26
→ smallplug: 那美麗島那些受害者是在哭夭什麼? 58.99.97.166 04/10 18:28
→ treeeasy: 法官這樣算是判決理由不備與矛盾,不是 36.231.142.87 04/10 18:37
→ treeeasy: 你說的沒事。 36.231.142.87 04/10 18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