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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巨業公車司機故意輾斃女學生判決4年6個月,用過失殺人罪來判 我問了gemini,讓他列出世界十大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的判決, 如果是別的國家會怎麼判,結果台灣判的最輕最輕 台灣的法官是不是世界上最體恤兇手的法官?? 1. 美國 (USA)法律慣例: 區分為過失殺人(Manslaughter)與二級謀殺。若有證據顯示司 機在撞擊後有「蓄意」行為,會面臨極高額的懲罰性賠償(Punitive Damages)。案例: 在加州,曾有卡車司機因嚴重超速且撞擊後未立即採取制動,被判定具備「極度漠視生 命」(Depraved Indifference),最終以二級謀殺罪定罪。 2. 日本 (Japan)法律慣例: 日本法律對職業駕駛極其嚴苛。設有《汽車駕駛死傷處罰法》,針對「危險駕駛致死」 判刑極重。案例: 對於客運司機因疏忽致死,日本法院常強調「職業注意義務」,判決 不僅包含有期徒刑,且保險公司與企業需支付極高額的賠償金,企業負責人亦可能面臨行 政處分或業務過失起訴。 3. 德國 (Germany)法律慣例: 德國法律嚴謹區分「過失」與「 故意」。若能證明司機有二次輾壓意圖,會被視為「謀殺」(Mord)。案例: 柏林曾有 著名的「非法賽車致死案」,法院將原本的過失致死改判為「謀殺罪」,理由是駕駛預見 其行為可能奪走他人性命卻仍執意為之,此判決對大型車輛蓄意違規具高度參考價值。 4. 中國大陸 (China)法律慣例: 過去曾流傳「撞傷不如撞死」的惡劣說法。但近年法律嚴 厲打擊「二次碾壓」。案例: 著名的「藥家鑫案」雖非交通事故,但其性質屬於撞人後 怕麻煩而殺害被害者。在純交通案例中,若證實有二次輾壓,通常以「故意殺人罪」論處 ,甚至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。 5. 英國 (UK)法律慣例: 法律設有「危險駕駛致死罪」( Causing death by dangerous driving),最高可處終身監禁。案例: 若司機在撞擊後 未及時停車救護反而繼續行駛,法院會認定其具有高度主觀惡性,從重判處。 6. 南韓 ( South Korea)法律慣例: 南韓針對特定區域(如校區)或職業駕駛人設有加重處罰條例 。案例: 由於民情激憤,南韓法院在處理大型車輛撞擊路人案件時,常判處較重的實刑 。若涉及肇事逃逸或二次行為,社會輿論會迫使法院做出更嚴厲的判決。 7. 法國 ( France)法律慣例: 強調「對他人生命之尊重」。案例: 對於職業司機,若因違反專業 安全規定(如轉彎未注意、超速)導致行人死亡,除了刑事監禁,法院常伴隨長期吊銷職 業執照且終身不得再犯交通相關罪行。 8. 印度 (India)法律慣例: 法治水平與執行力較 不穩定,但近年法律修訂加重了肇事逃逸與大型車事故的刑責。案例: 過去常以罰金了 事,但隨著民權意識提高,對於卡車或大巴士司機的「野蠻駕駛」行為,法庭開始出現更 多處以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例。 9. 巴西 (Brazil)法律慣例: 交通暴力嚴重,法律 朝向「間接故意」(Dolo Eventual)判決。案例: 即使司機辯稱是意外,但如果其行為 (如酒駕、極端超速、二次碾壓)顯示其不在乎被害人死活,法院會將其視為故意殺人案 ,而非單純車禍。 10. 新加坡 (Singapore)法律慣例: 以嚴刑峻法著稱,強調社會秩序 。案例: 職業駕駛若發生此類嚴重事故,除了入獄服刑,通常伴隨罰金以及極長時間的 禁止駕駛令。對於有「蓄意」嫌疑的行為,判決往往是該法律區間的最高刑期。 -- 我每天都要喊一聲幹 來保養我的喉嚨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4.218.127.1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6171874.A.2ED.html
gx8759121: AI懂個屁法綠 118.170.68.229 04/14 21:05
s8510785107: 沒辦法,為了台灣經濟動脈,年輕人 182.233.96.29 04/14 21:05
KillQB: 不如對岸 慘... 1.163.60.65 04/14 21:05
kinve1014: 司法改革大成宮啊 111.241.64.108 04/14 21:05
s8510785107: 該犧牲時就得犧牲,法官也是顧全大 182.233.96.29 04/14 21:05
iLeyaSin365: 政府已經跟運輸業者達成行業內默契 223.138.254.53 04/14 21:06
iLeyaSin365: 不罰以故意殺人罪 223.138.254.53 04/14 21:06
whitenoise: 台灣司法這10年奉行的是加害人保護主 218.166.68.173 04/14 21:06
iLeyaSin365: 我認為是這個樣子 奇怪的是怎麼做 223.138.254.53 04/14 21:06
whitenoise: 義,是要說幾次 218.166.68.173 04/14 21:06
iLeyaSin365: 到讓法官也都很配合這一套潛規則 223.138.254.53 04/14 21:06
IamJack1: AI不一定是對的123.194.162.127 04/14 21:08
Yan239: 死人沒人權啊 111.82.48.85 04/14 21:08
fwiller: 鬼島阿 世界怎麼跟得上 1.161.28.66 04/14 21:08
jW72: 台灣就垃圾啊 114.136.211.6 04/14 21:10
veryGY: 台灣要殺人你知道怎麼做了 36.229.65.205 04/14 21:16
niburu: 沒錯,台灣行車人就是漠視他人生命 220.135.204.30 04/14 21:17
niburu: 我朋友曾經告蛇行機車騎士,公共危險罪 220.135.204.30 04/14 21:18
matlab1106: 很多法官子女都在國外 碾不到啊 223.139.181.62 04/14 21:19
niburu: 也告過內側車道超速小火車,公共危險罪 220.135.204.30 04/14 21:19
niburu: 小貨車 220.135.204.30 04/14 21:19
niburu: 魯莽駕駛、漠視生命是台灣人通病 220.135.204.30 04/14 21:20
tonyhome: 閩南猴子不適用 101.8.247.222 04/14 21:34
Forcast: 過失 114.25.186.192 04/14 21:36
azytjr: 台灣要有二級謀殺罪,有蓄意行為導致的死 27.242.160.219 04/14 22:01
azytjr: 亡,像什麼毆打超速致死都是殺人罪 27.242.160.219 04/14 22:01
p112233: 放火燒人都沒有殺人意圖了更何況開車 36.236.223.32 04/14 22:15
Ds666: 唉118.150.116.177 04/14 22:17
junsport: 台灣用車殺人就是最舒壓CP值最高的殺法 42.79.241.161 04/14 23:17
cityport: 殺人犯是台灣法官心頭最軟的一塊 108.36.236.171 04/14 23:27
daye2012: 民進黨:誰理你啊 39.12.201.6 04/14 23:29
steelheart3: 法律人不用賺錢嗎 幹嘛學他國 42.77.177.19 04/14 23:35
sasisu: 真的該判重判 123.192.81.154 04/14 23:43
eriker: 陪審團制就不是這樣了 法官有自己一套邏輯 27.53.105.218 04/15 00:20
LeonardoChen: 撞兩次,不是智障也知道是故意 149.34.244.142 04/15 00:33
ssccg: 鬼島法匠自己就漠視受害者的生命118.150.124.138 04/15 00:38
ssccg: 只有加害者才有人權啦,畢竟一個已經燒掉了118.150.124.138 04/15 00:39
ssccg: 一個活生生在法匠面前還會抄佛經呢118.150.124.138 04/15 00:39
sunluna: 司改勝利 綠共德政 你各位要包容 111.241.12.41 04/15 09:06
paul26277: 在台灣不殺人才是傻子 223.138.88.70 04/15 10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