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obfo (牛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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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Re: [新聞] 印度工程師酒吧亂摸女店員「下體硬頂」
時間Wed Apr 15 22:35:59 2026
※ 引述《a828215362 (Jordan)》之銘言:
: 印度工程師酒吧亂摸女店員「下體硬頂」判刑6月還被驅逐出境
: ettoday新聞 記者葉品辰/台北報導
: 一名印度籍風力發電工程師2024年6月間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酒吧消費時,見女店員獨自一人
: 在工作區,竟趁對方不及抗拒之際出手猥褻,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,
: 緩刑3年。而檢方執行保護管束時,認為他的居留期限在緩刑期限屆滿時已到,恐無法完整
: 執行保護管束,因此將他驅逐出境,印度男不服案發後已捐款給慈善單位13萬,仍被驅逐出
: 境沒了收入,因此提出異議但被法官駁回。
: 判決指出,印度男與女店員互不相識,案發當天他先以觸摸背部、碰觸臉部等方式進行騷擾
: ,隨後不顧對方反抗,進一步環抱頸部與腰部,並身體緊貼、以下體頂住女店員下半身及撫
: 摸胸部兩側,甚至親吻臉頰與頸部,行為已明顯違反對方意願,侵害其性自主權。
: 法官認為,該行為已從短暫性騷擾升高為強制猥褻,情節明確。法院審酌,被告犯後坦承犯
: 行、表達悔意,且無前科,並曾捐款予相關社福團體,認為再犯風險低,因而給予附條件緩
: 刑,當時並未另行宣告驅逐出境。
: 不過,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,檢方考量被告為外籍人士,其在台居留期限將早於緩刑期滿,
: 恐導致保護管束無法完整執行,遂依《保安處分執行法》規定,裁量以驅逐出境替代保護管
: 束。被告不服提出聲明異議,主張自己在台有工作與住所,執行保護管束並無困難,認為檢
: 方決定違反比例原則。
: 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,原判決已明確說明,是否以驅逐出境替代保護管束,屬檢察官依具體
: 情況裁量之職權;且本案確實存在居留期限與緩刑期間不一致的情形,檢方考量執行可行性
: 後作出決定,並無違法或不當,因此裁定駁回異議。全案確定,被告後續將面臨遣返處分。
: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60414/3148873.htm?from=ettoday_ap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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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我想問一下吼...如果這個案子是本板肥宅做的..法官會給出什麼樣的判決??
印度阿三被法官判驅逐出境..也不過就回自己國家..如果我是阿三..居留證到期前
先把錢寄回家或花光..然後隨便強姦..被捕後雙手一攤.沒錢
你臺灣法官判我驅逐出境..還要幫我買機票送我回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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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johnhmj: 這就是可笑的司法改革 49.216.93.173 04/15 22:37
→ whitenoise: 你的投票權跟稅金就是這樣消失殆盡 218.166.68.173 04/15 23:11
推 pondaha: 硬督人超爽的啦 39.14.209.230 04/15 23:17
→ yunf: 蠻可悲的 你有錢要幾次有幾次 49.216.160.205 04/16 06:35
→ yunf: #1ft-nBej 極大反差 49.216.160.205 04/16 06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