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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DFIGHT (Dknight)》之銘言: : 為了姊姊提供的贍養費一萬八千元 媽媽的遺體就一條毯子蓋著 : 蓋了四年 也沒有任何防護棺材什麼 : 這樣子同一屋簷下 生活了四年 : 你以為啃老族很壞嗎? : 有沒有聽過啃屍族? : 死了都不放過 : 就為了跟姐姐們要每個月一萬八千 : 然後 : 法官說 不用關唷 無罪唷 不用吃羈押飯唷 : 這樣都可以無保請回 : 台灣司法到底可以多搞笑 多麼背離常識 : 這種與屍體生活了四年的人 真的是正常人嗎? : 你敢站在他旁邊嗎? : 這法官是不是有病啊? 主要問題是在,怎麼可能瞞天過海這樣久? 正常人聞到噁臭味(包括「屍臭味」)的時候,一般上早就沒辦法忍受下去了,更何況是 這案的「四年」? 同時說這「無保請回」,法院的說法略以: 「因為檢察官以被告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及串證之虞聲押,但檢方所指的證人是被告 二位多年不往來的姊姊,應無串證之疑慮,且被害人已死亡,案情已公開,被告應無反 覆實施同一偽文及詐欺犯罪之虞。」 會認定「串證」不存在,這是可以理解的,個人也認為要「禁止接見、通信」,已經違背 比例原則 但「反覆實施」部分反而卻令人困惑不已,誰知道郵局人員還不知悉這事?還是檢察官通 常不負通知「犯罪偵辦中」之責? 不過這些基本上是想多了,主要問題是在「不羈押」一節 就這種情況來看,不管是否要羈押,都沒有差別;但最主要的是在心理負擔,如果將重點 放在錯的方面,很容易誤導調查方向 況且當前取得的證據也相當有限,且事後還涉及追徵的附帶責任,到時要從哪吐出來(畢 竟詐領的福利早已花光了),都是一大考驗。 -- 放つ光(光はまた)、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、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、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、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、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、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、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、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、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、見続けてるよ         ——西川貴教《ミーティア》(『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』插曲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74.216.249 (馬來西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6519879.A.062.html
zephyr105: 案情都公開了哪來繼續偽文跟詐欺223.139.192.148 04/18 21:57
zephyr105: 大體也已經保存了 是要羈押個雕223.139.192.148 04/18 22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