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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thisisapen (我真的怕了)》之銘言: : 柯文哲的案件裡面,最有趣的應該就是肖像授權權這個部分 : 法院認定,柯文哲透過實質掌控的木可公司,建立了一套多層次的授權機制,藉此提取政 : 治獻金專戶內的款項: : 第一階段(個人授權給公司):柯文哲於 111 年 11 月 1 日與木可公司簽署授權同意書 : ,將其肖像權(含照片、聲音、動態像)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。雙方約定授權費不超過木 : 可公司當年度銷售總額之 20%。 : 第二階段(公司授權給競總):112 年 5 月 20 日柯文哲宣布參選當日,指示木可公司 : 與其競選總部簽署「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」,將肖像行使權再轉授權給競總。約定競 : 總需支付木可公司授權費,金額以肖像行使所得營業總額之 10% 以內計算。 : ------------ : 老實說,如果我是競總的員工,應該覺得超奇怪的吧, : 我的老闆就是柯文哲, : 結果現在我要用我老闆的肖像製作競選小物, : 還要拿政治獻金付肖像授權費給外面的公司? : 為什麼我老闆不直接授權給競總就好? 其實不會啊 看你自己給的時間序 中間差了半年 半年前你把東西賣掉了 半年後想要用 要不跟人家買回來,要不就要支付租金或使用費 要不就是終止授權,支付違約金 沒有第四條路 之前蔡正元掏空自己獨資公司的案子 才有一堆人在那邊說 即使獨資 法人與自然人並不等同 還在那邊嗆人法盲 結果到柯案 突然法人又可以等同於自然人了 我講句白的啦 如果競總沒有另外給木可公司授權費 那麼是不是 就變成柯文哲在掏空了! 更別提木可本身還不是柯文哲的獨資公司 柯文哲還不是木可的負責人 一樣的道理 我今天有個商品賣給你做台灣地區獨家總經銷總代理 然後過了半年後 我看你生意做得不錯 於是沒有經過你的同意 自己在台灣開了十家旗艦店,又把商品放在通路上販售 請問你吞得下去! 那你授權費白付了嘛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4.122.13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6650485.A.2C3.html
treeeasy: 所以柯應該要付違約金或是中止授權,讓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treeeasy: 競辦無償使用才對,而不是叫競辦繼續出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treeeasy: 錢,這樣會有圖利廠商來吃獻金的嫌疑,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重點是,圖利罪管的是公務員 人家是商業行為,哪有毛的圖利問題 違法,跟這作法很噁心你想吐 這是兩回事
lugiam: 基本上蠢鳥一認定柯貪污 柯怎麼做都會覺得 42.77.125.54 04/20 10:05
lugiam: 他在貪污 42.77.125.54 04/20 10:05
treeeasy: 再加上木可又跟柯關係匪淺,這樣很不避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treeeasy: 嫌,這是一般人的想法,您覺得呢?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※ 編輯: hamasakiayu (114.34.122.134 臺灣), 04/20/2026 10:08:14
treeeasy: 我不覺得柯是想貪,我只是覺得柯沒有敏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6
treeeasy: 感度,但整個民眾黨及競辦都沒有敏感度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7
treeeasy: ,這很神奇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7
syearth: 不是沒有敏感度 是他覺得為何他不像藝人 114.45.16.147 04/20 10:09
syearth: 賣肖像權 114.45.16.147 04/20 10:09
treeeasy: 你先說你覺得這筆費用合理嗎?若你覺得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3
treeeasy: 合理,那後面都不用再談了,因為一般人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3
treeeasy: 覺得支出這筆費用是不合理的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3
你覺得不合理 那就表示你認為蔡正元掏空自己獨資的公司不合理 那的確不用談了 因為一般人真的也覺得自己掏空自己很奇怪 但法律的認定上就是這樣 柯還要跟木可關係非淺 蔡正元就是本人自己開的公司 ※ 編輯: hamasakiayu (114.34.122.134 臺灣), 04/20/2026 10:19:13
kei1823: 我覺得從時間線上看有個地方被大家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kei1823: 刻意忽略,柯登記參選前最大的事件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kei1823: 是藍白合耶,所以一開始授權出去完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kei1823: 全合理好嗎?當初如果真的合了,不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kei1823: 用這樣的模式不就更扯不乾淨?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treeeasy: 候選人做自己的肖像競選小物,要付肖像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6
treeeasy: 權已經很誇張了,而有肖像權的公司還是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treeeasy: 自己的公司,拿那就更不可思議了,既然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treeeasy: 是自己的公司,即使肖像權在公司手上,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treeeasy: 也該無償供競辦使用,不然柯就該以一切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treeeasy: 辦法收回自己的肖像權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不是啊 重點是 本質就是商業行為 沒有圖利問題 既然原本肖像權就已經被賣出 那後續支付授權費來使用 為什麼要搞一切辦法收回 邏輯在甚麼地方 那麼只要賣出權利 賣出方只有全力收回一條路 只要支付授權費都是背信違法行為嗎? 如果今天法院敢這樣我說沒有意見呦
jun7154: 柯不管怎樣得到資金 都會被綠圾拗違法 114.46.20.84 04/20 10:18
※ 編輯: hamasakiayu (114.34.122.134 臺灣), 04/20/2026 10:21:49
Ben40: 我前篇也是用法院在蔡正元案上的邏輯啊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0
Ben40: 法院都認定公司法人跟個人自然人要分開看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0
Ben40: 今天柯把肖像權獨家授權於公司 那肖像權自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1
Ben40: 然就不是他可以獨自處分的東西 而是該公司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2
Ben40: 的資產 任意使用就類似蔡正元被判刑的概念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2
treeeasy: 蔡正元案我也的確不認同蔡的說法,就是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5
treeeasy: 蔡拿到的錢,並不是他當初出資的錢,而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5
treeeasy: 且前者遠大於後者,獲利與出資完全不成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5
treeeasy: 比例,這是判罪的核心邏輯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5
treeeasy: 競辦要去付候選人肖像權,政治獻金應該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7
treeeasy: 要去付候選人肖像權這件事,如果覺得這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7
treeeasy: 件事是合理的,那跟我的觀念不同,如此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8
treeeasy: 而已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8
ronga: 蔡正元侵占的是中影的錢 蔡正元只是詭辯而 60.248.152.80 04/20 12:30
ronga: 已。 60.248.152.80 04/20 12:30
treeeasy: 如果付肖像權是跟候選人無關的公司,那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4
treeeasy: 還比較好,若付肖像權費是給候選人自己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treeeasy: 的公司,那問題比較大,等於候選人的政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treeeasy: 治獻金要付錢買候選人的肖像權,而錢還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treeeasy: 是給候選人自己(因為是候選人的公司)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treeeasy: ,會往這方面去傾斜,合理嗎?我覺得不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treeeasy: ,這就是政治獻金進入候選人的私帳概念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