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treeeasy: 所以柯應該要付違約金或是中止授權,讓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→ treeeasy: 競辦無償使用才對,而不是叫競辦繼續出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→ treeeasy: 錢,這樣會有圖利廠商來吃獻金的嫌疑,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重點是,圖利罪管的是公務員
人家是商業行為,哪有毛的圖利問題
違法,跟這作法很噁心你想吐
這是兩回事
→ lugiam: 基本上蠢鳥一認定柯貪污 柯怎麼做都會覺得 42.77.125.54 04/20 10:05
→ lugiam: 他在貪污 42.77.125.54 04/20 10:05
→ treeeasy: 再加上木可又跟柯關係匪淺,這樣很不避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→ treeeasy: 嫌,這是一般人的想法,您覺得呢?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5
※ 編輯: hamasakiayu (114.34.122.134 臺灣), 04/20/2026 10:08:14
→ treeeasy: 我不覺得柯是想貪,我只是覺得柯沒有敏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6
→ treeeasy: 感度,但整個民眾黨及競辦都沒有敏感度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7
→ treeeasy: ,這很神奇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0:07
推 syearth: 不是沒有敏感度 是他覺得為何他不像藝人 114.45.16.147 04/20 10:09
→ syearth: 賣肖像權 114.45.16.147 04/20 10:09
推 treeeasy: 你先說你覺得這筆費用合理嗎?若你覺得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3
→ treeeasy: 合理,那後面都不用再談了,因為一般人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3
→ treeeasy: 覺得支出這筆費用是不合理的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3
你覺得不合理
那就表示你認為蔡正元掏空自己獨資的公司不合理
那的確不用談了
因為一般人真的也覺得自己掏空自己很奇怪
但法律的認定上就是這樣
柯還要跟木可關係非淺
蔡正元就是本人自己開的公司
※ 編輯: hamasakiayu (114.34.122.134 臺灣), 04/20/2026 10:19:13
推 kei1823: 我覺得從時間線上看有個地方被大家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→ kei1823: 刻意忽略,柯登記參選前最大的事件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→ kei1823: 是藍白合耶,所以一開始授權出去完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→ kei1823: 全合理好嗎?當初如果真的合了,不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→ kei1823: 用這樣的模式不就更扯不乾淨? 61.230.34.194 04/20 10:16
推 treeeasy: 候選人做自己的肖像競選小物,要付肖像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6
→ treeeasy: 權已經很誇張了,而有肖像權的公司還是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→ treeeasy: 自己的公司,拿那就更不可思議了,既然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→ treeeasy: 是自己的公司,即使肖像權在公司手上,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→ treeeasy: 也該無償供競辦使用,不然柯就該以一切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→ treeeasy: 辦法收回自己的肖像權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0:17
不是啊
重點是
本質就是商業行為
沒有圖利問題
既然原本肖像權就已經被賣出
那後續支付授權費來使用
為什麼要搞一切辦法收回
邏輯在甚麼地方
那麼只要賣出權利
賣出方只有全力收回一條路
只要支付授權費都是背信違法行為嗎?
如果今天法院敢這樣我說沒有意見呦
推 jun7154: 柯不管怎樣得到資金 都會被綠圾拗違法 114.46.20.84 04/20 10:18
※ 編輯: hamasakiayu (114.34.122.134 臺灣), 04/20/2026 10:21:49
推 Ben40: 我前篇也是用法院在蔡正元案上的邏輯啊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0
→ Ben40: 法院都認定公司法人跟個人自然人要分開看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0
→ Ben40: 今天柯把肖像權獨家授權於公司 那肖像權自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1
→ Ben40: 然就不是他可以獨自處分的東西 而是該公司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2
→ Ben40: 的資產 任意使用就類似蔡正元被判刑的概念 111.82.36.250 04/20 10:32
推 treeeasy: 蔡正元案我也的確不認同蔡的說法,就是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5
→ treeeasy: 蔡拿到的錢,並不是他當初出資的錢,而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5
→ treeeasy: 且前者遠大於後者,獲利與出資完全不成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5
→ treeeasy: 比例,這是判罪的核心邏輯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5
推 treeeasy: 競辦要去付候選人肖像權,政治獻金應該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7
→ treeeasy: 要去付候選人肖像權這件事,如果覺得這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7
→ treeeasy: 件事是合理的,那跟我的觀念不同,如此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8
→ treeeasy: 而已。 42.79.155.183 04/20 11:18
推 ronga: 蔡正元侵占的是中影的錢 蔡正元只是詭辯而 60.248.152.80 04/20 12:30
→ ronga: 已。 60.248.152.80 04/20 12:30
推 treeeasy: 如果付肖像權是跟候選人無關的公司,那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4
→ treeeasy: 還比較好,若付肖像權費是給候選人自己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→ treeeasy: 的公司,那問題比較大,等於候選人的政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→ treeeasy: 治獻金要付錢買候選人的肖像權,而錢還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→ treeeasy: 是給候選人自己(因為是候選人的公司)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→ treeeasy: ,會往這方面去傾斜,合理嗎?我覺得不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
→ treeeasy: ,這就是政治獻金進入候選人的私帳概念 42.79.155.183 04/20 14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