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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媒體來源:大紀元 2.記者署名: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 3.完整新聞標題:選罷法初審 放寬受緩刑宣告者可參選 4.完整新聞內文: 【大紀元2026年04月23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)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 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修正草案、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》,關於排除受緩刑宣告者參選 限制達成有共識,但是否納入受易刑處分者則未有共識,因此將黨團協商。另外也通過曾 犯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,經有罪判決確定,不得登記為候選人。 立委林淑芬提案表示,鑑於現行《公職人員選罷法》第26條對於候選人消極資格之限制, 未區分罪質輕重及是否具入監執行必要性,導致非屬「黑、 金、槍、毒」等特定重罪且 獲法院諭知「緩刑」者,其參政權受限程度竟長於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者,顯有法律評價輕 重失衡之違失。 立委陳玉珍提案指出,現行《公職人員選罷法》 第26條第9款將所有「緩刑期間」的犯罪 輕微案件一律排除參選資格,已過度擴大排黑的打擊範圍,對於鼓勵更生人之司法目的有 所不符,顯有違反《憲法》比例原則之虞。 民眾黨團提案表示,緩刑與易科罰金、易服社會勞動,均係針對輕罪的替代刑罰,若未區 分犯罪性質及其與公職行使之實質關聯,將易刑尚未執行、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已因時效消 滅者,逕行排除參選資格,明顯構成不成比例之干預,更與法治國原則顯有扞格。 經協商後,有些立委們的共識是將條文修正為「但受緩刑宣告者,不在此限」,但也民眾 黨立委許忠信認為,應該是「但受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,不在此限」。最後,內政委員 會召委廖先翔說,條文保留送協商。 責任編輯:鄭樺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https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26/4/23/n14748192.htm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2.196.19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6987652.A.06F.html
highyes: 党大開方便之門 因為党內犯罪率太高 = = 123.50.45.49 04/24 07:42
whitefox: 開放四歲自耕農選總統 114.24.98.123 04/24 07:43
bryantiswill: 党內有人需要就給過 誰就不好說 42.78.198.60 04/24 07:43
FannWong: 黑道治國 1.165.51.247 04/24 07:44
aaa80563: 謝謝藍白 27.240.216.105 04/24 07:45
crazydj: 民進黨 真有你的XDDDDDDDDDDD 49.217.136.46 04/24 07:45
dlcay: 怎麼不放寬一審判17年也可以? 101.8.241.30 04/24 07:47
dlcay: 謝謝藍白仔大開方便之門 101.8.241.30 04/24 07:48
BV033GFT: 幹嘛不直接貪污除罪223.141.138.162 04/24 07:49
abobstar: 黑道治國那天不遠了 36.237.254.70 04/24 07:49
OGC168: 綠鳥又裝瞎 誰提案的 林淑芬是 藍 白? 49.218.142.85 04/24 07:53
dlcay: 民眾黨團提案表示 立委陳玉珍提案指出 101.8.241.30 04/24 07:55
dlcay: 藍白仔又在裝瞎? 101.8.241.30 04/24 07:55
justice2008: 不然監察院那群貪汙犯要怎麼解套??? 114.32.14.43 04/24 07:56
SaChiA5566: 林卡一條案子啊 49.216.93.142 04/24 08:06
bryantiswill: 就是某人需要開後門,沒用的51團突 42.78.198.60 04/24 08:10
bryantiswill: 然就吵了咩 42.78.198.60 04/24 08:10
faust666: 又在那邊想抹人,去看直播啦,民進黨立 111.71.214.206 04/24 08:49
faust666: 委怎麼講的,『方向很好、希望大家能同 111.71.214.206 04/24 08:49
faust666: 意』林淑芬還說緩刑連前科都沒有,最輕 111.71.214.206 04/24 08:49
faust666: 的不能選才奇怪,許忠信講得很淺白,根 111.71.214.206 04/24 08:49
faust666: 本把林淑芬當學生在教 111.71.214.206 04/24 08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