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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在法律上 : 有非常嚴謹的因果邏輯關係 : 女大生只是撞倒人 : 不是撞死人 : 撞倒不=一定死人 她如果道歉,這可能性才會被思考 : 碾壓過去才是殺人兇手 真要檢討大車,那就來看吧! 同車道超車,應自左方,禮讓半公尺以上左右安全間距 大車後來雖然閃躲到逆向去了,但那是'後來',是補救 根據內輪差/鼠尾效應,有可能來不及 如果大車一開始就敬一個車道,也就是直接逆向,會撞到嗎? 逆向是違法,所以不能逆向的話,那就必需同車道超車 計較起來還有'必需先按鳴喇叭,前車靠右允讓後' 也就是法官一但引這條,那麼沒先按鳴喇叭,也要開罰 前車沒靠右允讓就強行超車,也要開罰 而沒先進行這些動作,一但有死傷,就列為有肇責 : 所以結論是 : 大車亂停車 : 女警路上驟停 影片沒拍到 不是停車就叫驟停,要高速下停止,才叫驟停 而且,全文是不得'無故'驟停 現在很多人觀念不好,驟停就指責前車 事實上對方只要有一點點理由,就不是無故了 這件事,由法官自由心證,不是你說無故就無故 女警前方有車,就不會是無故;不然你叫女警撞上去? 因此,不論後來的大車撞擊,就當下那個機車擦撞,絕對是後車全責 那麼無故驟停這條在管什麼的?這你就沒跟到啊 當年在確定後車全責後,就出現碰瓷這個行業 故意在你前方驟停,你後撞前,就是後車全責 為了遏止這股歪風,才修法加註不得無故驟停 不然基本都是後車全責 當然,不同法官,自由心證也會不同 但當年可是你心口痛,眼睛進沙,任何不適需要驟停,都不叫無故 法官只要相信前車非故意碰瓷,就不會引用這條 結果時代走到這裡,竟然一堆人拿'不得無故驟停'來取消安全距離 這樣台灣交通怎麼會好! : 應當打雙閃警示燈 你確定?現在不該打燈時打燈要罰款的喔! : 警示後車 : 如果有情況需要排除 : 甚至需要拿出三角錐 前車違停,載客 你叫前車,還是叫女警擺出三角錐? 你還不如手向後,直接竪中指,這樣擺比較快,不然情況很快會解除,三角椎又要撤? : 在車後方警示路人 : 而女大生 : 應注意未注意 : 不小心撞上驟停的女警 : 而女警倒地 應注意未注意其實是在補立法不週全時的漏洞 但後車撞前車,就是後車全責,似乎也不用引這條 : 大車應注意未注意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這裡你少了能注意,就會漏掉反應時間的檢討 引這條時必需先證明反應時間足夠,而反應時間又是法官自由心證,有一個範圍 假設法官引 1.7 秒好了 只要證明事情是突然發生,少於 1.7 秒,那就不會引這條;沒有責任 不過我前面說了,大車正在進行同車道超車 所以直接要檢討有沒有半公尺 這半公尺不是以機車中軸線算起,而是機車的最左側 順便說明一下,腳踏車的話,是一公尺(我看到有人說,但我沒去翻法條求證) 同樣不是自中軸線算起 這主要就是為了防衛腳踏車可能有的抖動 因此,各位在同車道超腳踏車時 就算沒有撞到,只要距離太近,其實都違規 : 直接進行一個碾壓的動作 : 才導致死人 : 所以以上 : 就我的專業判斷 : 整起事件 : 責任比例 : 應該是這樣的 : 違停大車 : 路肩起步未禮讓行駛中車輛 已經起步了? : 讓後方車輛被迫避讓 : 責任30% : 女警沒有做出正確的應對 : 警示後車責任10% 正確的應對是下車擺三角椎? 其實女警只要踩剎車,亮起車尾紅燈,就沒責任了 後車有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任 : 女大生應注意未注意 : 未保持車距導致追撞20% : 碾壓人的大車 : 未減速避讓未注意前方路況 : 導致過失致死直接原因50% : 以上 : 是我朋友的專業分析 : ———— : 你各位覺得 : 是不是很公正廉明? 開車上路,要常看照後鏡,國外有規範至少七秒看一次 那我看照後鏡有什麼用? 如果是行進中,後方太近,那就可以防衛 防衛不是義務,但七秒內看一次,卻有規定 基本上國外和台灣一樣,法律不會全部寫,多得是你要有 common sense 他們大概不流行嚷嚷防衛不是義務 所以七秒看一次,其實是擦邊在要求你要防衛 曖昧的表達一下 -- 牽動天機玄又玄 邏 基因演算法 變 引入變異算邏輯 輯 異 居處陋室觀湧現 為 為 士逢知已悟襌機 父 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6.241.135.8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7575701.A.E09.html
StylishTrade: 女生反應本來就比較慢 1.163.68.198 05/01 03:10
StylishTrade: 男女同標準不公平阿QQ 1.163.68.198 05/01 03:10
現在撞死人的大車,是女司機?
coffee112: 反應慢就認份一定 不要騎快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11
嗯,有所謂三秒原則 就是安全距離,要留到可以替你爭取三秒反應時間 不過也有三秒都停不下的狀況啊 (大型車三秒大多停不下來) 三秒原則已經是打折了 我信奉的是'無論前車如何驟停,不必講任何理由,後車都不能撞上' 做得到才是足夠的安全距離 不然,在無路可逃時,就算是十秒原則好了 你也是在十秒前看著大車慢慢但不可能閃躲的撞向你 那也很絕望喔!比如鋼捲,那麼重,不可能停 它就算只用時速 20 撞向你,只要你沒逃脫路徑 那大概就是你要尖叫十秒,十秒後聲音漸漸變小,然後路上留下一層壓扁的皮.. 十秒很長,所有在場的人都會看到 所以也許有不只一人在尖叫。。。十秒後還是有人在叫的 真恐怖..
StylishTrade: 在台北你能擠出那個安全距離? XDDD 1.163.68.198 05/01 03:20
聰明人從別人的錯誤學到教訓 普通人從自己的錯誤學到教訓 笨蛋學不會教訓 你質疑幹麻,都有新聞出來了,叫你學是把你當聰明人
coffee112: 人看到 跟 想 還有能反應時間去動作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2
coffee112: 還有你的車況 這些都辦不到的人 就不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2
coffee112: 應該騎快 無奈很多人根本不會鳥你 油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2
coffee112: 門就是催到底 還不想帶著思考 去拼看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2
coffee112: 看 看到時候是誰幸運活著...qq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2
StylishTrade: 又不是蔣公 前面都一定 能擠出 1.163.68.198 05/01 03:22
StylishTrade: 一個空格XDDDDDDDDDDDDDDDD 1.163.68.198 05/01 03:23
做不到的話,保險保高點,一但追撞就道歉,絕對信奉後車全責 不要推給人家驟停;有品一點
coffee112: 你騎越快 等於壓縮 看到 跟思考 還有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4
coffee112: 反應的時間 再來瞎扯說 不能怪我反應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4
coffee112: 來不及...是她停得太突然 笑死人 影片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5
coffee112: 看起來幾乎是沒煞車的追撞女警 111.255.203.90 05/01 03:25
※ 編輯: HuangJC (116.241.135.87 臺灣), 05/01/2026 03:27:58
henrk: 路上反應不及人之常情,但事後態度太過惡劣 39.10.1.100 05/01 03:51
henrk: 且自私,才是最大問題 39.10.1.100 05/01 03:51
BILLYBOY: 反應時間就是看環境條件決定 你想發呆 101.12.146.98 05/01 04:13
BILLYBOY: 就去路邊站著發呆 反應時間無限長 (欸 101.12.146.98 05/01 04:13
icome: 女警前面有機車 女警都煞得住就妳煞不住 1.164.125.32 05/01 05:48
icedmocha: 遊覽車和機車不同車道吧 哪來超車? 101.8.231.219 05/01 05:49
如果不同車道是怎麼有本事撞在一起的? 喔! 有一個我早和 AI 模擬過的細節,但沒發表過,可以談談
gilbertchen8: 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準沒錯 36.230.63.226 05/01 06:43
hsiung9: 那隻鶄根本就是前天玩趴了 根本沒煞車撞 42.72.167.70 05/01 07:03
hsiung9: 的 42.72.167.70 05/01 07:03
iLeyaSin365: 開始有垃圾在護航了 111.82.60.245 05/01 07:17
scott032: 推,我也不懂安全距離到底多難 101.9.101.128 05/01 07:28
littlelinsyu: 可以把人撞翻,那個衝量不低 162.120.248.86 05/01 08:05
littlelinsyu: 可以確定沒有注意前車情況 162.120.248.86 05/01 08:05
EulerFormula: 推 驟停vs.安全距離 這段觀念真的 1.174.137.210 05/01 08:26
EulerFormula: 是很多人沒有或誤解的 1.174.137.210 05/01 08:26
AppleApe: 保持隨時能煞停的距離 我以為駕照都會考 101.12.144.19 05/01 08:42
AppleApe: 這個 看來有些人沒考到 101.12.144.19 05/01 08:42
rilakkuma810: 前天熬夜通宵精神不濟,看不到他朋 42.70.63.107 05/01 09:06
lioujason: 像這篇就事論事才能避免再次地錯誤憾 49.217.60.134 05/01 09:42
lioujason: 事 49.217.60.134 05/01 09:42
》遊覽車和機車不同車道吧 哪來超車? 和本次事件無關,我早就想過這問題 | | | | | A<>B | | | | | | | | | C|D | | | | | EEEE | FFFF | | | | 上圖中, <> 符號,代表 A, B 兩車之間距 當同車道超車時,間距不得小於半公尺 對比 C,D 之間,有沒有感覺問題? 有車道線相隔,但反而非常接近;因線本身很細,車道線大概就數十公分(算兩條好了) 但是,法規上的確承認,只要是不同車道超車,就可以了 所以機車左搖右晃本身是非常危險的曖昧態 這件事如果 C D 兩輛是汽車,問題不大 因為汽車寬度和車道寬度接近,也就是 E 車和 F 車 車輛本身的慣性在,如果過於接近且搖晃,那麼傷到的是照後鏡,畢竟不是肉包鐵 出事的話以車損論;但像我連刮傷都不想有,就不會靠那麼近 這裡導出的問題是:如果兩車間距非常小,小於半公尺,但位於不同車道,反而可以了? 答:法規上的確可以 法規不會寫那麼清楚,這件事還是有賴於 common sesne 不然也只有應/能/未注意,能解決這個問題了 ※ 編輯: HuangJC (116.241.135.87 臺灣), 05/01/2026 10:07:25 問題來了:兩車若不超車,僅只併行,但距離非常接近,可以嗎? 答:同車道時因少於半公尺,不可以;但不同車道反而可以 可是一般不會有人這麼做,common sense 來說,我們不併行,這是防衛 台灣頗有人沒有 common sense, 所以我在想,難不成還要研究一種'禁止併行'的符號? 上圖裡,E F 車併行還好,但 C D 車的併行很危險 事實上有相當速度時,我即使開車,也不會如 E F 車併行 法律沒規定,但我不會做 ※ 編輯: HuangJC (116.241.135.87 臺灣), 05/01/2026 10:18:05
roso4258: 噁爛青鳥都人渣 1.46.142.109 05/01 11:02
政治腦袋是很難討論問題的
UCCU9487: 上次比中指那位後來往生了 124.155.142.46 05/01 14:56
不難解釋啊,他原答案是要下車擺三角椎耶! 所以我提出了一個較好的答案,但仍然不及格 就好像,擺三角椎 10 分,中指向後 20 分,及格 60 分 討論的價值是在推進進度 你可以提出下個建議 如果無論如何都沒有及格的做法,那就只好禁行機車了 別罵我,中共有禁摩,卻一堆人說中共交通比我們好 所以,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 禁行機車不是我推的,但科學討論會有這個結果 ※ 編輯: HuangJC (116.241.135.87 臺灣), 05/01/2026 17:13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