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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我街K啦 最近突然想到一個新的商業模式不曉得是不是有前途 首先政治人物先找個認識的公司行號當人頭 然後限制標案避免監察,再把標案做給人頭公司 人頭公司收到款後作業隨便做,標案金額37分55分64分 看是要換成初選捐款、或是下包經費給党的側翼團體 不然也可以資助側翼發起的大型活動 可長期合作,也可以短期快刷 最安全的地方就是,一開始党就叫你想好出包後的藉口 然後保證要是出事,9000萬的脆英靈們會來解救剛鐸 事後風頭過了在繼續拿標案或是換個新公司 這樣子源源不絕的替台灣社會進行財富重新分配 是不是可以促進台灣經濟正向成長阿? --   以筆為槍     藉嘴為砲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5.253.50.34 (澳大利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8296881.A.AF8.html
tchialen: 一點都不新 114.40.147.85 05/09 11:23
kl123: 我話說完,誰同意,誰反對? 1.164.250.158 05/09 11:24
ellies510628: 現在這是基本流程 1.161.86.124 05/09 11:25
dancho606: 新在那裡? 49.217.122.124 05/09 12:32
wiork: 你是不是開馬自達 61.230.122.225 05/09 14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