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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jganet ()》之銘言: : 記者翁靖祐/台北報導 : 前台北市長、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、政治獻金案,一審被重判17年,威京集團沈慶 : 京被判刑10年。北檢壓線於4月30日提出上訴,柯、沈2人也低調上訴。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 : 被判2年,緩刑3年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被判1年3月,緩刑3年,北檢未提上訴,彭、邵2人也 : 未提上訴,緩刑確定。此外,柯文哲上訴以後,也改委由擔任過法官、檢察官的律師林石猛 : 出戰二審。 : 備註: : 原來的三個才是最頂的! 其實不能這樣說,因為林石猛律師曾在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(即導致憲法法庭被「癱瘓 運作」的導火線——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增修條文部分遭宣告違憲)案件中,曾代表立 法院(關係機關)應訴 但當時「成功」(即被憲法法庭認定合憲)的部分,基本上也不少,所以能被「一用再用 」實屬正常。 附帶一提,查到他曾與其他律師一起辯護的重大案件前例,部分包括: 一、最高法院一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三九三一號(宜蘭收容所涂信義前科員,涉嫌替收容人 違規夾帶現金,並「抽取佣金」達貳仟柒佰元案) 二、臺南地院一一二年度矚重訴字第一號(臺南市議會邱莉莉議長等人涉嫌賄選案,這位 律師是替黃麗招辯護的,不過第二審時已經解除委任) 而話說回來,這不能說原本的三位律師根本不盡責 只是因為要入罪可得出盡全力,所以才會給人「失敗」的印象(更何況本來的辯護團隊中 ,已經有一位「前檢察官」) 現在要說換嘛,不會讓人覺得意外 然而攻防方向一定要有所轉變,且假如還要聲請公開播送法庭言詞辯論片段,最好思考清 楚、不能再出洋相(醜態),尤其是第一審猛攻「都市更新(計畫)本身沒問題」之類的 事,進入第二審時就理當要避免 法源上一定要找出更多判例(無論是刑事或行政訴訟),才能脫罪... --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、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〈あす〉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〈だれ〉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、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、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、奇蹟を叶えてく       ——玉置成実《リザルト》(『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』第二片尾曲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74.219.204 (馬來西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8720420.A.810.html
crazydj: 問黃西瓜怎麼沒罪的 1.168.129.122 05/14 09:03
mfhsieh2: 被抛棄的三位律師,心中會不會OS:被告 101.10.237.164 05/14 09:14
mfhsieh2: 以為亂講有用,還要我說騎YouBike,我也 101.10.237.164 05/14 09:14
mfhsieh2: 是很委曲吧? 101.10.237.164 05/14 09:14
mfhsieh2: 不過,沒找本版的小草們,真是太可惜了 101.10.237.164 05/14 09:15
ChineseTeam: 不然找鄭文燦的律師來 42.79.63.5 05/14 09:22
treeeasy: 法院要拿實證案例出來,講理論的沒用 36.231.132.174 05/14 09:46
IAMQT: 鄭文燦的律師不重要阿 他換的是法官 223.137.200.96 05/14 09:46
treeeasy: 都市計畫無罪那邊,黃景茂會處理 36.231.132.174 05/14 09:47
pojohn: 小沈律師要求法律鑑定“京華城合法性“法 59.104.178.174 05/14 10:17
pojohn: 院不同意鑑定,要給法官自由心證 59.104.178.174 05/14 10:17
treeeasy: 一審法官當然不準,但柯方確實沒拿出合 36.231.132.174 05/14 11:27
treeeasy: 法的證據,都是口頭論述,看信那一種說 36.231.132.174 05/14 11:27
treeeasy: 法而已,要法官去同意鑑定,你要先拿出 36.231.132.174 05/14 11:27
treeeasy: 有利證據。 36.231.132.174 05/14 11:27
pojohn: 京華城合不合法不是都有會議記嗎?還要拿 211.22.207.43 05/14 16:27
pojohn: 出什麼證據,上法院的證人幾乎都說京華城 211.22.207.43 05/14 16:27
pojohn: 合法,法官不信要信某些公務員的LINE對話 211.22.207.43 05/14 16:27
pojohn: 記錄? 211.22.207.43 05/14 16:27
treeeasy: 要拿跟京華城類似細計綠建築案例的案例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19
treeeasy: ,會議記錄不能當證據,因為連主席都被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20
treeeasy: 判刑了,至於案例,我有提過了,「擬定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20
treeeasy: 土城都市計畫(部分工業區、住宅區為商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20
treeeasy: 業區、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路用地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20
treeeasy: )(土城市員福段 24 地號等及中華段 13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20
treeeasy: 75 地號等 25 筆土地)細部計畫書」案(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20
treeeasy: 100年3月核定實施),就是類似合法案例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20
treeeasy: ,打破法官明知違法之說。 223.137.13.163 05/14 17:20
pojohn: 你的說法 只要是"違法"就等於"明知違法" 59.104.178.174 05/14 19:54
pojohn: 京華城違不違法應該由行政法院來判斷 59.104.178.174 05/14 19:55
pojohn: 刑事庭法官懂嗎?那還要行政法院做什麼 59.104.178.174 05/14 19:56
pojohn: 再說上法院做證的證人幾乎都說京華城合法 59.104.178.174 05/14 19:57
pojohn: 那你法官也要判這些說合法的證人"偽證罪" 59.104.178.174 05/14 19:57
pojohn: 再說你法官是拿某些公務員的line對話來 59.104.178.174 05/14 20:02
pojohn: 這些公務員有都市計畫專業嗎?有傳上法庭嗎 59.104.178.174 05/14 20:02
pojohn: 法官不信上法院作證的證人而去相信不知道 59.104.178.174 05/14 20:03
pojohn: 那裡的公務員的line對話 59.104.178.174 05/14 20:03
pojohn: 那個主席被判刑是指彭振聲嗎?他也說京華城 59.104.178.174 05/14 20:04
pojohn: 是合法的,他只是認罪 "送研議是圖利"而己 59.104.178.174 05/14 20:05
treeeasy: 法官的確判錯了 36.231.132.174 05/14 21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