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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整個事情就十分的弔詭,看了幾個新聞其實就是偽造文書的刑法,因為把高階服務器改 為低階申報,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而已,最重頂天五年,還真的不一定會成立!? 檢察官都說了,還查不出賣去哪?真的就確定是中港澳?有新聞說是往東北亞的貨櫃輪, 檢調怎麼會知道到了第三地被轉移? 最重要的是,這個產品有沒有被禁止出口?現在是美國的BIS禁令禁止,那關台灣什麼事 情?難道要把嫌犯送去美國嗎?如果不是,要如何以一個在台灣沒有的禁令來判刑台灣人 ? 充其量我覺得根本就是做給美國看的!美國自己也開放輝達部分型號可以賣去中國,如果 幾個月後增加開放的型號,剛好跟這三個嫌犯走的型號一樣,那還有罪嗎?其實分析完, 政治意圖還是大於案件本身,真慘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6.27.13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79377932.A.97E.html
abcdragon: 林秉文是否死在緬甸都不用證據了你說呢118.168.222.158 05/21 23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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