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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媒體來源: 中時 2.記者署名: 簡銘柱 3.完整新聞標題: 牽手親吻非侵權? 板橋簡易庭判決揭示「立法理由」新解 4.完整新聞內文: 「牽手、親吻、擁抱」竟不構成侵害配偶權?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日前做出罕見判決 ,法官沈易以「情節未達重大」為由,駁回原告求償50萬元之訴,並罕見在判決中直接挑 戰最高法院沿用超過半世紀的實務見解,引發法界熱議。 這起案件起源於原告阿強(化名)指控其妻阿芳(化名)與同事阿勇(化名)過從甚密, 包括單獨電話聊天、機車接送上下班,甚至互動中有擁抱、親吻等行為。阿強據此主張配 偶身分法益受侵害,依民法第184條、第195條第3項規定,請求兩人連帶賠償50萬元精神 慰撫金。 法官在判決中詳細爬梳民法第195條第3項於民國88年的立法理由,發現立法者當時白紙黑 字寫下「對身分法益之保障亦不宜太過寬泛」,更明確例示「情節重大」的兩種情況,分 別是「未成年子女被人擄略」及「配偶之一方遭他人強姦」,對照現行法律相當於略誘罪 與強制性交罪,都是刑度1年起跳的重大犯罪。 法官認為,立法者既然已給出例示,法院在審判時就不該過度逸脫這個範圍。 更引人注目的是,判決直接點名過往實務幾乎必引用的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2053號民事 判決。該判決確立了「夫妻互守誠實,配偶行為不誠實即侵害他方權利」的經典見解,55 年來成為侵害配偶權求償案的基石。 但沈易法官認為,原告所舉的多數實務案例「均未對於民法第195條第3項於88年間的增修 及其增修理由加以審酌」,幾乎是看到牽手、親吻就直接認定「情節重大」。法官對此直 言:「本院針對法律條文的解釋方法,係認為仍應尊重立法理由。」 法官更進一步表示,即便原告主張的所有事實都屬實,這些行為在社會通念上或許已逾越 一般交往分際,但與立法理由例示的強姦、擄略相比,「其侵害程度尚難比擬」,因此不 該當「情節重大」要件。 值得注意的是,這並非突襲性裁判。判決指出,合議庭在歷經研究、分析侵害配偶權之見 解後,已於言詞辯論前告知兩造「可能變更法律見解」。原告獲悉後仍決定繼續進行訴訟 ,法官也強調已讓雙方進行完足辯論,「並無任何法律見解之突襲」。 最終,板橋簡易庭判決原告之訴駁回,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,假執行聲請也一併遭駁回。 全案可上訴。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60531000019-260402?chdtv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1.192.1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0193295.A.CF4.html
b9021008: @derrick1220 @kent 101.8.224.227 05/31 10:09
dlam002: 銀月城城主 阿強118.231.160.161 05/31 10:09
johnhmj: 哎。。。女人啊 悲哀 49.216.93.130 05/31 10:10
MrSherlock: 配偶權太過會侵害人身自由吧 118.232.0.233 05/31 10:11
SShirakawa: 國際禮儀 61.230.102.158 05/31 10:13
zephyr105: 笑死 乾脆要抓到性交算了 223.140.86.5 05/31 10:15
cyora: 上訴吧 1.163.87.154 05/31 10:15
StylishTrade: 配偶權就是父權遺毒QQ 111.250.141.93 05/31 10:15
StylishTrade: 原本父權用來控制女性用的 111.250.141.93 05/31 10:15
StylishTrade: 沒想到現在被女權反過來限制男性QQ 111.250.141.93 05/31 10:16
david7796: 之前好像有大學生抱女友被告成立的? 1.165.174.30 05/31 10:18
gilbertchen8: 脆阿姨會說 女人有身體自主權 有權 36.230.59.228 05/31 10:20
gilbertchen8: 利選擇誰來載 親吻 牽手呀 36.230.59.228 05/31 10:20
tnnua: 婚姻大解放 114.45.138.207 05/31 10:22
gilbertchen8: 還是脆阿姨說 老公跟女同事私訊 單 36.230.59.228 05/31 10:24
gilbertchen8: 獨外出用餐 就是外遇 出軌 渣男 36.230.59.228 05/31 10:24
g1254501: 這到底是學術討論還是實務判決?實務判 223.141.77.62 05/31 10:43
g1254501: 決應該要有極強的法理基礎 自己討論一下 223.141.77.62 05/31 10:43
g1254501: 就變法理基礎喔? 223.141.77.62 05/31 10:43
love0504: 確定要這麼搞==?111.243.135.116 05/31 10:52
stuxxv: 我的懶覺是我的左右手啊,快來親手。 220.142.74.85 05/31 11:00
toro736: 法官自己是不是有小三、常搞曖昧? 49.239.75.187 05/31 11:01
qliver: 想跟阿北十指交扣 211.20.143.242 05/31 11:03
maniaque: 笑死,要講比例,判賠五千一萬就好 101.8.250.139 05/31 12:09
maniaque: 直接一刀否定敗訴,也算是創新見解了 101.8.250.139 05/31 12:09
maniaque: 大概之後會上訴二審了 101.8.250.139 05/31 12:10
maniaque: 連性騷都以主觀認定了 101.8.250.139 05/31 12:11
ispy03532003: 這種判決只會讓台灣結婚率更下降而 42.77.228.158 06/01 02:23
ispy03532003: 已 42.77.228.158 06/01 02:23
tiltheday: 微罪不舉? 42.73.26.61 06/01 02:25
cheerzibra: 難怪離婚率這麼高,婚姻意義越來越解 42.79.191.119 06/01 02:36
gueswmi: 大大方方 去男女模店 玩 免賠 合理 36.232.166.107 06/01 11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