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※ 引述《HTC92 (中国台湾人的驕傲-92共識)》之銘言: : 1.媒體來源: : ettoDaY : 2.記者署名: : 郭運興 : 3.完整新聞標題: : 罵賴清德「X你娘」遭判拘役20天 林國成放棄上訴:接受判決結果 : 4.完整新聞內文: : 前民眾黨立委林國成2025年在反罷免活動,當眾罵總統賴清德「X你娘」等粗話,被控涉犯 : 公然侮辱罪嫌,台北地院日前審結,判林拘役20天,得易科罰金2萬元,可上訴。對此,林 : 國成今(1日)發出「放棄上訴聲明」,他強調,本人基於對司法之尊重,不願意再浪費司 : 法資源,且考量到於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而失言,對社會之影響確有不妥,因此決定放棄上 : 訴,接受判決結果並繳納罰鍰,希望本案從此告一段落,勿再加劇社會的對立與紛擾。 : 林國成稍早發出「放棄上訴聲明」,聲明表示,針對先前賴總統以個人身分對本人提起之妨 : 害名譽告訴,日前法院已作出裁決,本人雖認為造勢場合之發言應屬政治性言論,內容亦屬 : 公共事務評論之範疇,應受言論自由由之高度保障;且賴總統身為國家領導人,應有接受批 : 評之雅量,但本人基於對司法之尊重,不願意再浪費司法資源,且考量到本人當時身為政治 : 人物,於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而失言,對社會之影響確有不妥,因此本人決定放棄上訴,接 : 受法院判決結果並繳納罰鍰。 林國成是不是還有罵些別的啊? 就髒話的部份,我印象中 113憲判關於公然侮辱的部份, 有提到這個不應該變成「髒話罪」 113年憲判字第3號【公然侮辱罪案(一)】 https://cons.judicial.gov.tw/docdata.aspx?fid=38&id=340393 次就故意公然貶損他人名譽而言, 則應考量表意人是否有意直接針對他人名譽予以恣意攻擊, 或只是在雙方衝突過程中因失言或衝動以致附帶、偶然傷及對方之名譽。 按個人語言使用習慣及修養本有差異, 有些人之日常言談確可能習慣性混雜某些粗鄙髒話 (例如口頭禪、發語詞、感嘆詞等), 或只是以此類粗話來表達一時之不滿情緒,縱使粗俗不得體, 亦非必然蓄意貶抑他人之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。 尤其於衝突當場之短暫言語攻擊,如非反覆、持續出現之恣意謾罵, 即難逕認表意人係故意貶損他人之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。 是就此等情形亦處以公然侮辱罪,實屬過苛。 從憲判主文看起來,林國成對賴清德罵「X你娘」不至於成立公然侮辱吧? -- 早川秋看到的未來 https://i.imgur.com/aRFJqId.jpg https://i.imgur.com/SXPvXGe.jpg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98.45.195.96 (美國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0372691.A.1BF.html
polestar0505: 心眼比皮炎小 42.72.60.204 06/02 12:00
jasin0425: 我不敢嘴了.... 111.82.188.136 06/02 12:01
deathrow: 憲法是賴決定怎麼用的 118.231.161.75 06/02 12:01
gy206578: 你以為你是紅姨? 49.214.1.195 06/02 12:01
SShirakawa: 要看對象,台灣司法被詬病的其中一點 114.136.105.64 06/02 12:05
SShirakawa: 是因人而異 114.136.105.64 06/02 12:05
deann: 林國成案好像是自稱是綠色法官那位判的220.128.121.214 06/02 12:07
kutkin: 那個法官很純 101.8.250.173 06/02 12:08
arrenwu: 但我覺得憲判內容對於髒話的意向滿明確說 98.45.195.96 06/02 12:08
Hellery: https://i.imgur.com/tA9gfJs.jpeg 318前150.116.234.102 06/02 12:09
Hellery: 叫情緒激動,318後叫公然污辱啦150.116.234.102 06/02 12:09
bkcat2: 鄭弘儀也是罵幹你娘為什麼沒事啊 223.136.110.51 06/02 12:16
cecildizzy: 這就皇帝與總統的差別^^ 60.250.29.34 06/02 12:27
quadaquada: 看來法學被某党控制的跡象蠻明顯的 220.138.10.226 06/02 12:44
fishtofish: 言論自由被控制而已 42.73.141.113 06/02 12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