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aptic (靜夜聖林彼岸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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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Re: [新聞] 快訊/高雄分屍魔張介宗冷血肢解3婦丟河
時間Fri Jun 5 20:59:55 2026
※ 引述《a96385245 (Einszwei)》之銘言:
: 記者 林雅婷 報導
: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,短短三個月內接連殺害並分屍大嫂在內的三名婦人,讓人毛骨悚然
: 的是,被害人遇害後,張介宗冷靜肢解屍體,並將屍塊丟棄於前鎮河五號船渠。直到第三
: 名被害人趙林姓婦人家屬報案協尋,血腥「高雄碎屍魔」命案才徹底攤在陽光下。至今3
: 名被害人的完整遺體至今仍未全數尋獲,這起震驚全國的碎屍案,歷經10天的馬拉松式密
: 集審理與激烈的庭審交鋒後,國民法官也做出裁決,一審判處3個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補充個別評價:(高雄地院一一四年度國審重訴字第三號刑事判決,目前只有主文、所憑
證據,沒有為此量刑的原因)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罪名 │ 宣告刑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殺人 │ 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損壞及遺棄屍 │ 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│
│ 體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竊盜 │ 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非法由自動付 │ 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│
│ 款設備取財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殺人 │ 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損壞及遺棄屍 │ 有期徒刑肆年 │
│ 體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竊盜 │ 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殺人 │ 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損壞及遺棄屍 │ 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│
│ 體 │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另外還有一個使用張某一卡通敬老卡搭乘捷運、渡輪的犯罪部分,經判定為無罪,但不影
響總結果。
沒收內容:
扣案:
自行車壹輛、榔頭壹支、尖嘴鉗壹支、剪刀壹支、長、短紅色布條打繩結連結而成之碎布
壹個、電動理髮器壹個、鉗子壹支、長尖刀壹支、中華郵政金融帳戶之提款卡
未扣案:(且追徵)
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、一卡通敬老卡壹張
: 備註:
: 一審重判
: 二審?
在此之前還是要看具體理由
而且這種判死刑的案件,依法必須逕送上訴、不等被告,所以理論上不管是訴訟指揮方式
或討論過程等,都會遭到指摘
不過以本案而言,尾端有寫「由六位國民法官與三位職業法官經評議後均達成一致決」,
從而是沒有模糊的空間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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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羨人間琢玉郎,天教分付點酥娘。
盡道清歌傳皓齒、風起,雪飛炎海變清涼。
萬里歸來顏愈少、微笑,笑時猶帶嶺梅香。
試問嶺南應不好,卻道:此心安處是吾鄉。
——【北宋】蘇軾《定風波・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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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iam32045: 三審不是要一致決 ?111.253.211.231 06/05 21:01
→ laptic: 那是後面的事 只要前面有基礎 不用擔心(?) 180.74.217.229 06/05 21:05
推 joe777: 綠賴:安拉!無限上訴大法官就可以了 36.224.95.248 06/05 21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