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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tenfu (富哥)》之銘言: : 記者楊心慧/台北報導 :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,衍生在野立委提出多項刑事訴訟法修正案,其中由國民黨 : 立委翁曉玲所提出修正刑訴法第108條「縮短羈押期限」的部分,連自家立委吳宗憲都挺 : 不下去,直言:「這樣修法之後,很有可能造成我國刑事犯罪偵查的崩潰。」,並強調刑 : 訴法的修正,關係到許多國人在意的重大犯罪案件偵辦,而不是只有個案。 : 推 denny5082: 自由又在挑撥了哈哈 61.231.23.83 06/11 12:28 要說「挑撥」,二月國民黨才說要告《自由時報》,結果六月初士林地院才作出裁定,通 知國民黨需要補繳裁判費用 按照該院一一五年度補字第三七四號民事裁定:(載明被告為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、陳昀、林欣漢【都有訴訟代理人】、鄒景雯) 聲明 要旨 應繳費用 一 被告應連帶給付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萬四千九百元 二 被告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千五百元 、鄒景雯、陳昀移除(指定)網 路新聞(三則) 三 被告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千五百元 、鄒景雯、陳昀、林欣漢移除( 指定)網路新聞(一則) 四 被告自由時報公司、鄒景雯、陳 四千五百元 昀、林欣漢共同以十四號字體、 半版篇幅將澄清啟事刊登於中國 時報、聯合報、自由時報全國版 第壹版連續一個月,並以指定篇 幅刊登於(指定)網站首頁顯著 位置,連續一個月 合計 三萬八千四百元 所以記得在收受送達後,去繳清這些費用,讓全台灣看笑話捏~ 而話說回來,這回的《刑事訴訟法》修正案,正常人不可能會苟同,只有罪犯才會為了這 樣的內容而高興 「預防性羈押」的修法固有其必要性,但也總不能忽視檢察官的職權、利益,不然只會嚇 跑更多有投身該業務的意願之新人 只怕說得再多,民眾黨黨團也聽不進,因此只能祈求有正常思維的其他兩造可能聯手將法 案退回去程序委員會,不然只會貽笑大方! -- 常羨人間琢玉郎,天教分付點酥娘。 盡道清歌傳皓齒、風起,雪飛炎海變清涼。 萬里歸來顏愈少、微笑,笑時猶帶嶺梅香。 試問嶺南應不好,卻道:此心安處是吾鄉。               ——【北宋】蘇軾《定風波・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》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74.216.153 (馬來西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1155179.A.D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