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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ytkuang (歪踢光)》之銘言: : 1.媒體來源: : 中時新聞網 : 2.記者署名: : 塗豐駿 : 3.完整新聞標題: : 惡男強盜致死判無期獲假釋 出來再犯殺人案二審又逃死 : 4.完整新聞內文: : 一名男子曾犯下強盜致人於死罪遭判無期徒刑後假釋出獄,竟又因為單戀一名女子不成殺死 : 對方,全案二審經高院審理,法官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誤,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。 : 男子陳明福(71歲)過去曾犯下準強盜致人於死罪遭判無期徒刑確定,2023年12月2日傍晚 : 假釋在外期間,因單戀閻姓女子以為她另交男友,竟尾隨她到新北市中和,持預藏的刀子朝 : 狂閻女左胸、左大腿、右腹及右腰等處狂刺多刀,造成對方重傷送醫搶救2天後不治。 : 陳男遭逮後送辦檢方依殺人罪起訴,一審國民法官法庭判處陳男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 : 檢察官與陳明福就原判決量刑部分上訴。 : 案經高等法院審理,法官認為陳男所為尚不該當於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稱「犯 : 罪情節最嚴重」的例示判斷標準,因此認定一審判決並無科刑違誤,亦無明顯裁量逾越或濫 : 用之情,檢方及陳男上訴均無理由,故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判決,全案仍可上訴。 :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: https://ctinews.com/news/items/Q8n8b1rgao : 6.備註: : 殺人不是犯罪情節最嚴重 : 殺人事小 死刑事大 : 眾生之命皆為殺人犯而生 好奇問一下,台灣的無期徒刑假釋不是最低要關25年嗎?為何這個18年就出來了?有沒有懂法的可以科普一下例外條件?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201_F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2.234.14.13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1859524.A.171.html
bobocatcat: 中間應該有大赦 223.138.22.215 06/19 16:59
Jaspercool: 25年是新法 這案例應該是舊法 111.82.165.146 06/19 17:03
Killercat: 他可能是2006年前入監的 但是18年對不118.168.222.239 06/19 17:04
Killercat: 上啊,這算起來是2008年入間適用新法118.168.222.239 06/19 17:05
Killercat: 2006/7以後都是25年 那他至少要被執行118.168.222.239 06/19 17:05
Killercat: 20年才有可能用舊法118.168.222.239 06/19 17:05
bobocatcat: 96年那次全國減刑吧 無期減成有期2 223.138.22.215 06/19 17:09
bobocatcat: 0年 223.138.22.215 06/19 17:09
qq204: 賴清德想放就放阿,法律算個屌 114.33.50.31 06/20 00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