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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krit1009 (優文大師)》之銘言: : 2014年就發生過了 : 台灣食品安全 完全沒有進步 : 倒退回十二年前 : 強冠公司黑油事件應該大家都還有記憶 : 現在都2026年了 : 怎麼還有大型油品事件可以出包? : 還上千噸欸 要不要那麼扯 : 為什麼會這樣 : 台灣食安是退步回12年前是嗎 : 卦? : ----- :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青鳥提到中國地溝油, 想說查一下怎麼處罰。 還。蠻。狠。的… 1. 刑事處罰:最高判處死刑 根據中國《刑法》第 144 條「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」,只要在食品中摻入有毒 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情節特別嚴重或致人死亡的,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,並沒收 財產。 死刑/死緩案例: 在 2013 到 2014 年間的指標性大案中,江蘇、浙江等地的地溝油集 團主嫌(如柳立國、連全林等),因生產銷售規模龐大、流向範圍廣,最終被法院判處死 刑,緩期兩年執行(死緩)或無期徒刑。 重刑案例: 其他共犯或規模較小的生產、販售業者,也普遍被判處 10 年至 15 年不等 的有期徒刑,並伴隨巨額罰金。 2. 經濟懲罰:高額罰金與「天價」賠償 除了關到死或判死之外,法院在經濟上也採取「罰到破產」的策略。 沒收財產與罰金: 主要核心黑心商人的犯罪所得會全數被沒收,並併科數十萬到數百萬 人民幣的罰金。 十倍懲罰性賠償: 近年中國推行民事公益訴訟,黑心餐飲業者被抓到,不僅要坐牢,還 會被判處「銷售額 10 倍」的懲罰性賠償金。例如四川曾有火鍋店被查獲使用地溝油,負 責人除了被判刑,還被法院判處須支付高達上千萬元甚至近億元新台幣的民事賠償。 賠償。 3. 行政與行業禁入:終身不得涉足食品業 對於判處緩刑或刑滿釋放的黑心業者,官方會同時宣告**「禁止令」**: 在緩刑期間或獲釋後,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、銷售等相關行業。 涉案餐廳或工廠一律吊銷營業執照與食品經營許可證,直接強制關門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43.26.14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3312371.A.134.html
gx8759121: 鶄:低端國家才重罰,呵呵 36.232.4.242 07/06 12:34
cdmlin: 中國食用油標準10ppb 8.1ppb在中國合格 123.240.181.89 07/06 12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