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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野蠻了吧 沒有法律適用錯誤卻可以加重刑度 果然是法治不彰的中國 看看我們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 370 條 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,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。但因原 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,不在此限。 前項所稱刑,指宣告刑及數罪併罰所定應執行之刑。 第一項規定,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數罪併罰之判決,一部上訴經撤銷後,另以裁定定其應執 行之刑時,準用之。 這才是真正文明的法律,如果只有被告上訴時,還會被判更重, 根本就是剝奪被告上訴權利,而且給他不利益 然後大家還叫好這個判決...........是不是我國人民的法治觀念很差啊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40.193.12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3346848.A.AF9.html
godog: 新加坡判的 你有看內文嗎? 1.162.188.223 07/06 22:09
dklash: 新加坡什麼落後地方 有台灣法官懂法律嗎? 118.169.7.99 07/06 22:19
whitenoise: 是新加坡判的,然後加害人回中國還要 218.166.86.2 07/06 23:31
whitenoise: 再被本國法律判一次 218.166.86.2 07/06 23:31
voyage0131: 新加坡鞭刑是沿自英國殖民地刑罰而來 175.182.41.62 07/07 00:18
voyage0131: 台灣是沿自清朝向德日考察的大陸法系 175.182.41.62 07/07 00:21
voyage0131: 大家覺得重刑才能嚇阻犯罪同星國看法 175.182.41.62 07/07 00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