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※ 引述《qweerrt123 (GanPow)》之銘言: :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: 1.媒體來源: : ※ 例如蘋果日報、自由時報(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) : ※ Yahoo、MSN、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: 中時新聞網 : 2.記者署名: : ※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,請勿張貼,否則會被水桶14天 : ※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:法新社 : 蕭宥彤 : 3.完整新聞標題: : ※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--->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: 醫院千金遭吊車輾斃!母淚問「女兒白死了嗎」 法官回「對啊」民眾炸鍋 : 4.完整新聞內文: : ※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!違者刪除(政治類水桶3個月),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!可詳看版規 :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、忠孝東路口,去(114)年6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。就讀某護專的18 : 歲蔡姓女學生,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大型吊車衝撞輾斃。據了解,蔡女在校表現優異,更 : 是北部某知名家族醫院的千金,原本前途無量,卻不幸慘死輪下。蔡母事後悲慟求償,未料 : 在法庭上遭法官言語二度傷害「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?」、「妳講妳的啊!我判我的啊」, 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 主審法官上述言論是維持法庭秩序的必要嗎? 即便法官主張是對原告「解釋」自己的裁量,用詞妥適嗎? ***** 《法官法》 … 第 三 章 法官之司法倫理與監督 第 13 條 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,本於良心,超然、獨立、公正審判,不受任何干涉。 法官應遵守法官倫理規範,其內容由司法院徵詢全國法官代表意見定之。 … *** 根據前述法條制定的倫理規範之相關者如下 ***** 法規名稱: 法官倫理規範 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01月05日 第一條 本規範依法官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。 第十二條 法官開庭前應充分準備;開庭時應客觀、公正、中立、耐心、有禮聽審 ^^^^ ,維護當事人、關係人訴訟上權利或辯護權。 法官應維持法庭莊嚴及秩序,不得對在庭之人辱罵、無理之責備或有其 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^ 他損其尊嚴之行為。 ^^^^^^^^^^^^^^^^ *** 新聞報導︰ 法官言語…「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?」、「妳講妳的啊!我判我的啊? 上述法官開庭時的言論︰ 合乎禮貌嗎? 不會損及原告的尊嚴嗎? 大家自己評判吧。 : 引發輿論譁然。 :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: ※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,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60707001144-260402 : 6.備註: : 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(以天為單位),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,超貼者水桶,請? : ※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(包含連結、標題等) : 怪我囉 : https://i.imgur.com/XSfHkLb.jpeg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6.229.17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3401558.A.35A.html
starwillow: 有錄音嗎?現在單方說就可以決定囉? 27.240.105.40 07/07 13:20
kinghtt: 你不希望加害人以後出來孝順你嗎? 49.216.166.137 07/07 13:21
aakkssqq: 倒是法官拿出證據阿~沒做不用怕人說阿 61.216.162.228 07/07 13:22
aakkssqq: 怕人說代表有鬼~黨的邏輯不是這樣? 61.216.162.228 07/07 13:23
belucky: 所以你覺得為何台灣法官不敢直播 就是 39.12.91.138 07/07 13:24
belucky: 這個原因 39.12.91.138 07/07 13:24
ayufly: 1F 那你知道法庭直播的重要了吧223.139.164.255 07/07 13:29
bttnec: 那你怎麼不反過來想 可能是她嗆法官全家死125.230.196.109 07/07 13:38
可能? 上面那些是新聞報導寫的,他們要是沒證據亂寫會被告的。
bttnec: 我沒證據 同樣她也沒證據 你就信她??125.230.196.109 07/07 13:39
你沒證據在那邊可能個毛線 ※ 編輯: saltlake (114.36.229.175 臺灣), 07/07/2026 13:48:21
starwillow: 叫律師去檢舉啊報新聞有個屁用 27.240.105.40 07/07 13:59
bttnec: 她被嗆 但一定有前因後果 這些根本看不見125.230.196.109 07/07 14:13
「前因後果」?你看見了?
bttnec: 一堆人看到她講什麼就信什麼 先嗆先贏就對125.230.196.109 07/07 14:13
她講甚麼就信甚麼? 你所謂的她是指誰啊; 我這篇很明確在指責︰ 報紙報導的,法官用那些話語嘲諷原告的行為,不適當 根據是報紙的報導。你老兄呢? 一定有前因後果 這些根本看不見 根據是你自己都說在這裡和報紙「看不見」的「證據」,就大放厥詞。
bttnec: 了125.230.196.109 07/07 14:13
bear753951: 法官倒是沒出來說話,確實不怕別人說 27.53.146.254 07/07 22:23
※ 編輯: saltlake (114.36.231.147 臺灣), 07/08/2026 09:52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