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imon0529: 把器官當作"物",那還禁跟罵器官買賣? 114.45.171.115 07/07 14:07
我個人傾向開放買賣利用處分阿
譴責強迫奪取活摘而已
※ 編輯: VVizZ (220.130.142.210 臺灣), 07/07/2026 14:09:07
→ lawyer94: 我就問,他爸爸,阿公,還有他兒子,是 101.10.245.231 07/07 16:36
→ lawyer94: 不是也能放進去? 101.10.245.231 07/07 16:36
→ lawyer94: 小孩的洨放進去,生出的小孩變成小孩的 101.10.245.231 07/07 16:39
→ lawyer94: 小孩,然後小孩的小孩是洪的小孩,還真 101.10.245.231 07/07 16:39
→ lawyer94: 刺激欸,原來還有這種玩法喔?那以後是 101.10.245.231 07/07 16:39
→ lawyer94: 不是也該開放養父母跟自己的養子女結婚 101.10.245.231 07/07 16:39
→ lawyer94: ?先終止收養,然後再娶進門?連這種在 101.10.245.231 07/07 16:39
→ lawyer94: 法律的定義都算亂倫了,洪的例子更扯 101.10.245.231 07/07 16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