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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chal ( )》之銘言: : 其實國民法官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: 目前擴大實施中 : 但是像這種非故意的 : 目前應該還不在國民法官的範圍內 : 我只能說不要逢綠必反 : 法官你就算政黨輪替 : 還是那一群法官啊 : 國民法官其實比陪審團更適合台灣 : 因為台灣就是要解決恐龍法官的問題 : 也就是量刑不符民情的問題 : 而陪審團只決定有罪無罪 : 量刑還是交還給恐龍法官 : 所以陪審團不適合台灣 : 大家就事論事 : 好好支持國民法官這個政策 : 二審也是要尊重國民法官滴 會說國民法官可以解決這問題的,很明顯民刑不分。 民事糾紛,你讓國民法官用感覺、民情去判,不是用法條、用契約, 先不要說人民自己有沒有辦法接受, 外商敢來台灣交易才有鬼...... 法官看到這種法學大師,批評自己是恐龍,應該也釋然了..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0.251.7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3434766.A.77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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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7377a: 妳是正解 114.136.143.79 07/08 08:14
shokuo: 難道刑事就可以讓國民法官用感覺判案? 59.124.169.117 07/08 14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