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stolencake: 可以多抓抓恐龍法官 111.254.17.96 07/11 13:30
※ 引述《Lailungsheng (狼不會入眠)》之銘言:
: 反面思考是這樣,
: 台灣人可以赴中,
: 這個飛機,航空公司,海關人員都要用外患罪起訴啊,
: 還有發護照,台胞證的官員,通敵賣國啊,
: 我不用問號,因為回文政問,迫害動的厲害,
: 一個國家的人民可以到敵國,去掉你的問號,
: 這肯定是官員通敵了啦。
:
最有趣的是說當中有一位身分是法官
司法院及所屬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管理要點
有要求以下情況要申報
(假設該法官未涉及國家機密、未任機關首長)
本俸10級630俸點以上之法官
要在赴中前14個工作日,要由服務機關提出申請
線上要在兩個工作日前報送內政部移民署
並由內政部許可
本俸11級610俸點以下之法官
則須在 7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
並由服務機關核准
如果涉及國家機密呢?
21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
機關須於12個工作日前通報司法院
線上於 7個工作日線上報送內政部移民署
並由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、法務部、大陸委員會
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
相信法官都很守法
一定有乖乖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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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天想把赴中辦法改得更嚴格
現行的,是否有能力嚴格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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