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剛好阿肥家裡才剛結束一段類似的劇情 提供一些給各位參考下 首先 婚前財產跟婚後財產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但只要人一死亡 通通都變成遺產了 不管第一順位/第二/第三,配偶都在這些順位內能分一杯羹的 總之 配偶就是權利最大的人 包含亡者的遺體(因為會變成配偶的財產) 所以具先生爭財產站得住腳 只是不太好看而已 所以囉 你各位如果夫妻不合分局10幾年老死不相往來 建議趕緊離婚吧 嘻嘻 或是結婚前好好思考你的另一半是不是值得你陪伴終身喔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0.28.128.3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3940640.A.8B2.html
KONAMI: 也許有婚前協議吧220.142.151.152 07/13 19:05
沒公證過等於沒有效力 供參考 公證要錢的
GKKR: 還好我老婆很完美45.144.227.77 07/13 19:05
※ 編輯: haharuna (110.28.128.35 臺灣), 07/13/2026 19:06:06
GKKR: 不用公正就有效,只是公正有人能證明而已 45.144.227.77 07/13 19:08
dacvoidneci: 台灣法律分東西或什麼的配偶本來就 101.12.161.174 07/13 19:21
dacvoidneci: 最大阿 101.12.161.174 07/13 19:22
dacvoidneci: 過來才子女父母啊 101.12.161.174 07/13 19:22
dacvoidneci: 配偶拿遺產天經地義 哪有什麼難看 101.12.161.174 07/13 19:28
ludwig0201: 誰唬爛你協議沒公證沒效?? 211.22.163.169 07/13 19:48
haharuna: 你簽名沒公證可以反悔啊 你以為自己簽一 61.228.161.249 07/13 22:47
haharuna: 簽就一定有效嗎 61.228.161.249 07/13 22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