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yezero: 能有什麼辦法,通過的東西他居然可以不副 111.242.9.116 07/14 22:15
→ yezero: 署。 111.242.9.116 07/14 22:15
那這樣換黨應該就會副署了?
剛和 AI 模擬討論一下,發現不副署不算例外操作,是行政院長的制衡權力沒錯
且卓揆不是第一個用的,早在李登輝時代就有人用過了
所以。。。那繼續
→ Aa0926824: 卓:道歉事情也不會解決,所以我不道歉 49.218.251.135 07/14 22:15
推 frommr: 史上最爛首長get 219.71.214.11 07/14 22:21
話別說太早
不過,沒有人才不會是一時的
不會下去一個,就冒出人才來
萬一這個是目前口袋裡最好的
你怎麼辦?
推 tvbic: 這麼爛的內閣,當然是要讓它留在上面慢慢燒 1.169.80.248 07/14 22:31
什麼鳥話,不是有'行政院總辭'嗎?
※ 編輯: HuangJC (123.110.83.241 臺灣), 07/14/2026 22:48:04
不如來說說我們班辦同學會的民主現狀
從前我們是採選舉制,選出下屆同學會主辦人,同學會一年一次,吃吃喝喝,
但主辦人不是"權力",不像政治首長大家會搶著當。
所以,主辦人是大家都不想當,變成"陷害制",我們可以提民不願意當的人,
大家附議,他就得做。不乏有人認為,不想聚會就別來嘛,所以,你提名我,那我不來,
你們自己流產。
在恐怖平衡下,提名就只能提名有意願做好事的人
後來,在約四十人的同學裡,會出現大約五個熱心的核心人物,但熱心的人是
"想辦,卻怕一但出頭辦,就被人說 你自願的;這是你的責任",
我是自願沒錯,但說這是我的責任,壓力也太大了吧。。
於是要有一個保護自願者的方法
我自願,方法是我會去陷害別人,但同時我們給被陷害者一個特權:
你是主辦人,你可以指定協辦,且無上限;把全班全部人都拉為協辦也可以,
只要你派工清楚。
至此,新的恐怖平衡形成了:我想主辦,我就去陷害別人主辦,對方必然提名我做
第一協辦。身為第一協辦,可以努力工作,但如果做不來,又可以說"我又不是主辦",
而主辦的權力是"再找第二協辦",換言之,主辦變成扛壓力及人事官,而第一協辦是
地下不扛壓力的實質志願主辦
不想辦的主辦可以根本不來同學會,直接讓同學會流局
所以我們仍然會找熱心的人當主辦
這是第一圈主要負迴授
還有第二圈次要負迴授
這是很精密的網路。
維繫著我們班同學會畢業三十多年來正常運作
連僑生都被召回國了
對了,今年同學會主辦人是我
※ 編輯: HuangJC (123.110.83.241 臺灣), 07/14/2026 22:52:18
大家要想想'如果沒有人才',這才是最嚴重的事
如果我們班沒有辦同學會的人才,主辦人想指派協辦,指了一樣辦不好
如果人才多,那拉一拉協辦就辦好了
台上的人只是拿薪水,有光環
但能不能把事做好,關鍵仍然在有沒有人才
至於擔心不公平,你真覺得光環只會給台面上的人嗎?
底下誰出力,自己不會廣告嗎?
快點做事吧!不管執政還是在野
※ 編輯: HuangJC (123.110.83.241 臺灣), 07/14/2026 23:05:28
推 samwu995: 李登輝時代的情形不一樣,不能一概而論 101.8.247.113 07/15 02:30
那要說之前不副署是應該的,因為內容本來就不該副署
這次不副署是不應該的,因為內容必需副署
這說法就上帝視角了啊
總之這就是制度設計的權力,你說濫用嗎?有別人早用過了
我又沒有能力做功課,了解應不應該副署
不然這樣,你們覺得應該副署的人,出來集合遊行
民主時代好歹要尊重你們的意見
或者我不知道你是錯是對,那就互相尊重
有人覺得不該副署的,也能遊行
不然要怎樣?真叫我用上帝視角的方式討論?
這不像交通,我沒做功課
你 a 我 id 就知道,我沒聊過這種東西
我只單純說制度,架構,是這樣
那你們照規矩來啊
※ 編輯: HuangJC (123.110.83.241 臺灣), 07/15/2026 06:12:18
※ 編輯: HuangJC (123.110.83.241 臺灣), 07/15/2026 06:13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