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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有一個新聞 一個男的過馬路 對方迎面而來一個女的斜斜走 女的因為過馬路時斜走 結果胸部撞上男方的手肘 因為男方沒有閃避 所以被女方告性騷擾成立 法官說成立與否以當事人感觀為主 後來男方不爽 也反告女方性騷擾 結果不成立 法官說男方當時沒說不舒服要提告 所以事後提告不算 對了 法官是女的 所以我建議目前本案件來說 還是男方先提告為佳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※ 引述《TonyTang (TonyTang)》之銘言: : 剛才搭公車 司機急煞 旁邊女生沒抓好整個人倒在我身上 : 這樣算未經同意的肢體接觸 : 可以算性騷擾嗎 : 整個人壓過來欸 : 有沒有八卦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1.138.11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4111004.A.F94.html
GKKR: 幹 這太扯了 82.140.187.31 07/15 18:23
Ruhaha: 被你一說好像有印象 42.70.98.106 07/15 18:26
PRME: 幹 拼釋憲111.125.132.166 07/15 18:35
timofEE: 什麼亂判決 123.195.0.193 07/15 19:07
sdamel: 直接給她一拳比較快,至少可以一起進警局 220.135.41.12 07/15 19:10
sdamel: ,別讓他亂報警就飄走留爛攤子 220.135.41.12 07/15 19:10
haroldliu: 這女的還真賤 182.233.88.222 07/15 19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