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hurtmind (智障!)
看板Gossiping
標題Re: [問卦] 警察找人做筆錄 鬧大之後就說不用了 ???
時間Sun Jul 26 13:39:35 2026
刑事案件警察要調用人民個資,還要先申請,核准後才能調閱個資偵查抓人。
社維法行政調查卻反過來,警察程序上要通知調查人到案說明,結果變成不用程序申請可
以直接調閱人民個資。
要查個資,社違法比刑事犯罪還容易呢~
社維法是去通知調查人到案說明,結果警察先是方便獲取個資,需要時候變成現場直接請
人來說明,真是擅長解釋擴權的調查單位。
那這次呢?說不用做筆錄,就是沒有需要通知調查人到案說明,那警察憑什麼去私自獲取
人民個資?給你方變自己放棄,那要不要想清楚還有什麼理由可以隨便調查人民個資?
真的有檢舉人嗎?隨便浮濫檢舉就可以害人被查水錶?爛訴爛檢舉應該要實名可以追訴責
任才公平,或者至少讓大家知道是誰在檢舉,看看檢舉人是不是黨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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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Lailungsheng: 保密30年 106.64.161.5 07/26 13:41
推 mozozo: 隨便謊稱有人檢舉就可以隨便抓人做筆錄??123.193.249.157 07/26 13:44
社違法浮濫調查80%不起訴,行政調查就是可以隨便抓人做筆錄
※ 編輯: hurtmind (121.202.113.49 香港), 07/26/2026 13:45:42
推 PCC9169: 青鳥:那你們就可以"偽造"他人聲音嗎 61.58.74.79 07/26 14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