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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警察要調用人民個資,還要先申請,核准後才能調閱個資偵查抓人。 社維法行政調查卻反過來,警察程序上要通知調查人到案說明,結果變成不用程序申請可 以直接調閱人民個資。 要查個資,社違法比刑事犯罪還容易呢~ 社維法是去通知調查人到案說明,結果警察先是方便獲取個資,需要時候變成現場直接請 人來說明,真是擅長解釋擴權的調查單位。 那這次呢?說不用做筆錄,就是沒有需要通知調查人到案說明,那警察憑什麼去私自獲取 人民個資?給你方變自己放棄,那要不要想清楚還有什麼理由可以隨便調查人民個資? 真的有檢舉人嗎?隨便浮濫檢舉就可以害人被查水錶?爛訴爛檢舉應該要實名可以追訴責 任才公平,或者至少讓大家知道是誰在檢舉,看看檢舉人是不是黨的人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1.202.113.49 (香港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5044377.A.81C.html
Lailungsheng: 保密30年 106.64.161.5 07/26 13:41
mozozo: 隨便謊稱有人檢舉就可以隨便抓人做筆錄??123.193.249.157 07/26 13:44
社違法浮濫調查80%不起訴,行政調查就是可以隨便抓人做筆錄 ※ 編輯: hurtmind (121.202.113.49 香港), 07/26/2026 13:45:42
PCC9169: 青鳥:那你們就可以"偽造"他人聲音嗎 61.58.74.79 07/26 14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