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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[新聞] 台男當台積電外包商嫌月薪不夠 兼差當「
時間Sun Jul 26 16:20:52 2026
1.媒體來源:
世界新聞網
2.記者署名:
記者黃羿馨
3.完整新聞標題:
台男當台積電外包商嫌月薪不夠 兼差當「假美女」 沒賺到先賠錢
4.完整新聞內文:
台灣新竹一名陳姓男子為台積電外包廠商、月薪4萬5000元台幣,卻為賺外快淪為詐騙機房
人員。檢警查出他經營IG、Threads等假美女帳號,以抽獎、色情圖文吸引被害人上鉤,雖
尚未獲得報酬,但已有多名被害人遭騙,新竹地院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刑5月,得易科罰金1
5萬元,並沒收3支iPhone。
判決書指出,該詐騙集團2025年5月起籌組詐騙機房,並在新竹縣一處社區租屋作為據點,
成員分工細密,有人負責出資、監督機房運作,有人制定詐騙規章及教戰手冊,也有人負責
提供手機設備。陳男則於同年8月18日晚間加入,擔任第一線人員,與其他成員共同參與詐
騙集團,其中還包括未滿18歲的少女。
該機房的詐騙方式,是由一線人員經營推特、IG及Threads假女性帳號,先累積一定粉絲數
,再公開張貼虛假抽獎貼文或美女、色情圖文「養帳號」,等被害人主動私訊後,再謊稱對
方中獎,或以約會須支付1000元入群費、家中急需用錢等理由誘騙匯款;後續另由人在中國
的二線客服接手,引導被害人操作平台儲值或進行虛擬貨幣交易。
檢警查出,陳男在手機內建立虛構角色,準備用來詐騙被害人,並在詐騙集團群組內與其他
成員聯繫。警方2025年9月11日搜索機房時,也查扣陳男使用的2隻iPhone手機。陳男偵審期
間均坦承參與犯罪組織,並稱自己並未因此取得報酬,法院也查無犯罪所得。
法官認為,陳男正值青壯,為輕鬆獲利加入詐騙集團,因本案已有多名被害人蒙受財產損失
且尚未獲得補償,陳男另有毒品等案件由檢方偵查中,最終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刑5月,得
易科罰金15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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