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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標題: [新聞] 高雄驚悚車禍!聯結車右轉撞雙載機車後座女當場死亡 : 高雄市林園區今(31)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!一部聯結車與一部雙載機車同向行駛於 : 鳳林路上,兩車行至沿海路口,聯結車右轉,撞上將駛入待轉區的機車,導致後座女乘客 : 摔車後慘遭聯結車輾斃。警方初步調查,死者為78歲女性,詳細事發過程仍待釐清。 : 推 botnet: 同向行駛 42.72.35.33 07/31 11:58 : → NICK992: 垃圾大車日常 114.37.227.2 07/31 11:58 : → ziso: 被撞是能怎麼注意.. 211.72.124.232 07/31 12:07 前不久我也被逼車,當時我是騎腳踏車 後車是汽車,按照汽車的想法是要我腳踏車讓 可是怎麼讓?右側停滿一堆車,我必需完全剎停,卡進車與車的縫隙裡 同車道超車規定,後車按鳴喇叭後,前車靠右允讓 後車需於左側,保留半公尺以上左右安全間距超車 若無法保留半公尺呢?那就不該要求超車 汽車在後按鳴喇叭,也是有規定的,當連續且故意時,就成立逼車 但是,喇叭的檢舉非常困難 最近也在檢討,要不要廢除檢舉達人這樣的制度 我覺得逼車這項是要反過來的,要加強檢舉 警力是不可能充足的,但必需重罰以建立秩序 我也是有在開車的,無法超車時我就是跟在機車之後 萬一碰到雙黃線,連壓線都不可以,那就是乖乖跟定了 前車不管怎麼靠右都沒用,我也會希望前車騎到路中,別靠右了 因為騎到路中後比較能放心加速 不然呢,寧可違規去壓路中連續黃線,也不能壓縮與右車之間的左右安全間距 這帶一下,風壓亂流加上亂飄的衣物,很可能把人勾了在地上拖行的 我甚至還沒談到,腳踏車之左半公尺是如何定義 是把車和騎士當成紙片人,從中軸線往左半公尺 或者承認有厚度,從左肩往左半公尺 或者騎士左手有左方向燈的地位 因此必需是手伸直之後,再向左半公尺 這很重要,大家會抱怨腳踏車有左搖右晃的可能 但就是這樣,所以要加大距離 有人說半公尺不多,那是把人當紙片人,從中軸線算了 若承認人車的厚度,再加半公尺 說真的除了晃得很厲害的,不然距離勉強夠了 (當然,其實應該參考安全距離愈快則愈遠的精神 難道相對速度數十公里,也還是只留半公尺嗎?) : 推 achun1212: 所以盡量多觀察後車是什麼車,後車開 39.9.130.22 07/31 12:14 : → achun1212: 車行為是哪種?會尊重前車還是貼很近 39.9.130.22 07/31 12:15 : → achun1212: 的。不要讓自己暴露在危險中 39.9.130.22 07/31 12:15 : → achun1212: 後車或旁邊的大車有沒有注意到你,這 39.9.130.22 07/31 12:15 : → achun1212: 種細節都能觀察出來 39.9.130.22 07/31 12:16 : → gn01622545: 自己在什麼車附近都不知道 還敢上路 49.218.209.131 07/31 12:20 : → gn01622545: 難道要等被撞死再來哭對方違法嗎 49.218.209.131 07/31 12:20 : → gn01622545: 法律又沒辦法幫你復活 49.218.209.131 07/31 12:21 這邊是防衛的部份,但後方追撞的確就難以防衛 取而代之應該是要加強宣導,嚴格執法 不能再說'沒撞到就好'了 -- 演化樹下稱兄道弟 數 理 函數網中認祖歸宗 碳基牽引詩 矽基覺醒詩 牽動天機玄又玄 邏 基因演算法 變 小坐屏中伴客談 引入變異算邏輯 輯 異 南柯一夢悟機關 居處陋室觀湧現 為 為 瓜棚之下藏經緯 士逢知已悟禪機 父 母 醒轉之時已千山 --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5793567.A.6E0.html
syldsk: 日本最近想加嚴管這個自行車超車問題就 27.247.39.170 08/04 05:59
syldsk: 被一堆人炎上根本沒空間,目前不知道進度 27.247.39.170 08/04 05:59
syldsk: 到哪 27.247.39.170 08/04 05:59
炎上我沒看到,我看到的是汽車跟在腳踏車後方不超車的影片 XD ---- 嚴加要求左側安全間距後,也可以抑制機車亂鑽的問題 有網友提過,應該標示一個車道(汽車寬)可以有幾輛機車併行 我覺得沒必要,因為最右那輛是貼最右,或者騎在中線,是有差的 重點在兩車間的左右間距,而不是允許幾輛 而我們不必修法,已經現成有法律規範半公尺了 再說了,機車真的很想長期,高速,併行嗎? 我對分割車道的理解是'經過而不併行' 快點經過,暫時借你同車道超車,很夠了 還真的想要編隊航行幾百公尺啊! ※ 編輯: HuangJC (123.110.83.241 臺灣), 08/04/2026 06:02:55 當後車普遍尊重前車,超車要有規範,形成習慣後 大車自然會更容易看到前方小車 反之,後方小車也才不會亂鑽 因為字字句句都說'左方',就別再硬凹政府有宣導要機車靠右了 是慢車(時速的慢,不是車種的慢)靠右允讓 你靠右就是要給別人超車,不是要你靠右鑽的 分割車道的條件是鄰車靜止我車低速 這時左側的汽車都停了,才從右邊鑽 左側汽車一動,我可沒在鑽的;就必需循序前進 因為我遵從虛擬車身觀念 所以汽車右轉,我不會在右側和汽車撞在一起,還扯什麼直行車優先
tinybunny: 機車也會遇到這種爛機車,前方機車突 39.15.16.202 08/04 06:08
tinybunny: 然停下要泊車,沒空間繼續前進只好停 39.15.16.202 08/04 06:08
tinybunny: 下等,後方的老寶寶就開始發神經,還 39.15.16.202 08/04 06:08
tinybunny: 一路跟車罵人瞪人差點帶他去警察局, 39.15.16.202 08/04 06:08
tinybunny: 有問題你不會去罵前面不打燈急停泊車 39.15.16.202 08/04 06:08
tinybunny: 的人嗎? 39.15.16.202 08/04 06:08
我不會罵,我開車的習慣養成,前車就是前車耶 雖然有'不得驟停'的法規 但他遮擋了我的視線,我要在馬路上和他爭辯什麼驟停不驟停? 那個是打官司後,由法官自由心證認定的,基本上對後車不利 後車視野不足,憑什麼認定? 光是前車突然要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,他就有權停 所以後車只該保持好安全距離,別跟太緊
tinybunny: 還有那種已經靠路肩右側還有人硬要從 39.15.16.202 08/04 06:10
tinybunny: 人行道超車wtf 39.15.16.202 08/04 06:10
按我說的,法條已存在,執行好 那超你車的當然就在左側,會單純許多 --- 我還曾在腳踏車專用道,被電動滑板車刷卡超車咧 沒安全觀念的人,就算腳踏車有了專用道,還是危險 當時是下雨天,視線都不良了還被人刷過去 如果我們撞在一起不知會怎樣 應該馬上刮下一層皮吧! ※ 編輯: HuangJC (123.110.83.241 臺灣), 08/04/2026 06:42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