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BoomLiver: 認同 建議藍白遊行爭取權益 39.9.128.11 08/05 13:28
→ cdmlin: 那個階段算食品原料的原料 123.240.181.89 08/05 13:32
笑死人了 你要生產沙拉油 哪一個階段算食品原料
最後一步嗎
你是不是蘇清泉的信徒 頂新製程的愛用者
只有我最後一步做出前都是合法的
前面的都不用受食安法規範
食安法只能事後去追 不能事前防止
因為我做出來的沙拉油不合標準可以改成潤滑作用啊
你咬我啊
政府只能罰我已經拿到市場賣的違規食品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3:36:15
→ babuarea: 不做食品用去驗食品衛生,廠商錢太多嗎 39.15.17.47 08/05 13:38
→ Bub: 粗油本來就沒有超標問題,沒有一個法規有寫 101.10.104.191 08/05 13:45
→ Bub: 粗油的標準,所以你要台糖檢舉他哪一條? 台 101.10.104.191 08/05 13:45
→ Bub: 糖拒收是對方沒照合約提供他要的原料,這也要 101.10.104.191 08/05 13:45
→ Bub: 向上檢舉嗎? 不要倒果為因,5月時誰知道中聯 101.10.104.191 08/05 13:47
→ Bub: 會賣有問題的食用油?台糖也不是稽查單位, 101.10.104.191 08/05 13:47
→ Bub: 怎麼會把對方當壞人看? 101.10.104.191 08/05 13:47
可憐
食安法 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標準
附表三 食品中其他汙染物質及毒素限量
2 BaP 食品
2.1 供直接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使用之油脂不含可可脂
到底多少針高端才會覺得沒有規範
但是廠商特別列為標準還要事先檢驗
是不是自己說叫粗油就不算是 食品加工使用之油脂
然後超標不是壞人 中聯不是台糖也不是
但是 超標違反食安法規定
知道超標沒有通報 --- 違反食安法通報義務
知道超標還賣出去違反食安法使用有害物質生產並銷售
→ cdmlin: 拿成本標準去規範原料 在搞笑嗎? 123.240.181.89 08/05 13:47
不知道在說什麼 食安法 有汙染物質有毒物質叫成本標準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3:55:30
→ cdmlin: 品 123.240.181.89 08/05 13:49
笑死了 食品 食安法第三條
食品定義 :供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
食安法定的是 食品標準 不是 產品標準
你自己才搞笑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3:57:45
噓 tarcowang: 你連食安法都不懂就不要帶風向 218.164.0.208 08/05 13:57
對 叫你吃大便的才懂食安法
沙拉油賣出去前都可以當成其他用途不能通報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3:58:41
噓 tarcowang: 你先把法條看清楚再說吧,情緒性用語 218.164.0.208 08/05 14:00
→ tarcowang: 只顯得你沒水準。 218.164.0.208 08/05 14:00
→ tarcowang: 不是寫原料就代表不能用,不然河豚就 218.164.0.208 08/05 14:01
→ tarcowang: 不能吃了 218.164.0.208 08/05 14:01
→ tarcowang: 你先說說河豚有毒為什麼餐廳可以吃 218.164.0.208 08/05 14:02
笑死了
你叫請衛福布說BaP 超標原料還是能用
南僑產品BaP通通合格為什麼要回收
現在在講BaP 超標就是禁止做食品加工使用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4:08:45
噓 tarcowang: 怎麼不敢回答河豚能不能吃嗎? 218.164.0.208 08/05 14:09
笑死人了
台糖案就是 BaP BaP BaP
你自己跳針要我幫你解釋你的跳針
你可以去跟衛福布說 為什麼河豚毒素可以吃BaP不可以吃啊 XD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4:12:30
噓 tarcowang: 你自己說原料有問題不能用的 218.164.0.208 08/05 14:11
你快去檢舉誰給你吃河豚毒素啊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4:13:06
噓 tarcowang: 你自己錯解食安法第三條,以為原料也 218.164.0.208 08/05 14:16
→ tarcowang: 適用成品標準,舉河豚的例子就是在打 218.164.0.208 08/05 14:16
→ tarcowang: 臉你。 218.164.0.208 08/05 14:17
可憐你連BaP標準定在哪裡都不知道
食安法第三條是 食品定義 不是BaP 標準限制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4:19:41
→ tarcowang: 果然你承認"原料"活河豚有毒素,必 218.164.0.208 08/05 14:19
→ tarcowang: 須處理過去除毒素才能給人吃,很顯然 218.164.0.208 08/05 14:19
笑死人了 河豚毒素的有沒有在食安法限制跟如何限制
是你要去找出來的干我屁事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4:21:20
→ tarcowang: 成品和原料就不是用同樣標準來判定。 218.164.0.208 08/05 14:19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4:24:55
噓 tarcowang: 你自己講食安法第三條的含原料的,舉 218.164.0.208 08/05 14:27
→ tarcowang: 河豚就是打臉你原料和成品檢驗標準不 218.164.0.208 08/05 14:27
→ tarcowang: 同,通報標準也不同。 218.164.0.208 08/05 14:27
笑死人了 你河豚素有沒有一樣你自己找法規
BaP 標準在 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標準
附表三 食品中其他汙染物質及毒素標準
2 BaP 食品
2.1 直接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使用之油脂不含可可脂
→ tarcowang: 河豚是食品,自然和食用油一樣受食安 218.164.0.208 08/05 14:29
→ tarcowang: 法第三條規定管理,很顯然原料就不需 218.164.0.208 08/05 14:29
→ tarcowang: 要通報。 218.164.0.208 08/05 14:29
→ tarcowang: 你自己說原料也要通報就是錯的 218.164.0.208 08/05 14:30
→ tarcowang: 法律一定是所有東西都適用除非有除外 218.164.0.208 08/05 14:31
→ tarcowang: 條款,所以我只要拿河豚這個反例就打 218.164.0.208 08/05 14:32
笑死人了
你到現在還是沒有舉出法規上河豚毒素的管制標準
然後自吹禁止又自吹合法
我粗淺幫你找一下
從新聞看衛福部沒有管制河豚的標準
建議你不要提供當食物
但是如果吃出問題衛福部會開罰
恭喜你又解鎖一個衛福部擺爛的地方
→ tarcowang: 臉你說的原料要通報的謊話。 218.164.0.208 08/05 14:32
可憐 法規有標準有規範 跟法規沒標準規範的放在一起
跟菜市場買爛菜要不要通報一樣水準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4:36:20
※ 編輯: kaky (114.47.2.158 臺灣), 08/05/2026 15:26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