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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kenny1300175 (蘇湖)》之銘言 :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: 1.媒體來源: 壹蘋新聞網 : ※ 例如蘋果日報、自由時報(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) : ※ Yahoo、MSN、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: 2.記者署名: 施養正 : ※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,請勿張貼,否則會被水桶14天 : ※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:法新社 : 3.完整新聞標題: 台中老翁揮刀反遭爆打 今宣告不治!家屬喊告 : ※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--->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: 4.完整新聞內文: : 台中市北屯區一名68歲李姓老翁6日因行車糾紛揮刀攻擊35歲的葉姓駕駛,割傷對方後反 : 被壓制,並遭到葉男毒打致口、耳出血。送醫住院後,11日宣告不治,家屬已委請律師向 : 台中地檢署提告。 : 醫師蘇一峰認為,老翁當下昏迷、耳朵滲血,吐血沫的時候,應該就腦出血了;儘管沒有 : 公布死因,不過頭部重擊、五天就死,推測「百分之90以上,是顱內出血致死」。 : 據了解,老翁在遭毆打之後,被送往中國附醫急救,但11日上午仍宣告不治。警方獲報後 : 通報台中地檢署進行相驗,以進一步釐清死因。老翁家屬也委請律師對葉男提告。 : ※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!違者刪除(政治類水桶3個月),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!可詳看版: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: https://news.nextapple.com/local/20260811/36030C851C6EC6E92763EA6CB9756CCE : ※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,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: 6.備註: : 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(以天為單位),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,超貼者水桶, : 請注意 : ※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(包含連結、標題等) 不負責任鍵盤法律討論 別說防衛過當 有無正當防衛 都可能是將來法庭上的主要爭執 以下直接抄錄Al 先上小菜開討論胃口 ###################### 主觀要件 防衛意思: 行為人必須出於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的意圖 而反擊;如果是為了報復、尋仇或打架互毆 ,則不符合正當防衛。 客觀要件 *現在不法之侵害: &不法性:對方的行為必須是違反法律的侵害 (合法的行為不能防衛)。 &現在性(急迫性): 侵害必須是「正在發生」或「即將發生」 眼前的事實;如果是過去已經結束的報復, 或是未來還沒發生的預防,都不能主張。 *保護權利: 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生命、 身體、自由、財產等合法權利。 *必要性與相當性(不過當): &必要性: 採取的反擊手段必須是排除侵害所必需的 最小侵害手段。 &相當性: 反擊的力道與程度不能與侵害程度 懸殊過大(例如對方徒手推打,卻直接 持開山刀砍殺致命,可能構成防衛過當)。 ########################### 回到本案事實 葉男最後有喊 「拿刀,xxxxx」 可資證明反擊是出於防衛意思v 現時不法侵害 &必要性: 採取的反擊手段必須是排除侵害所必需的 最小侵害手段。 &相當性: 反擊的力道與程度不能與侵害程度 懸殊過大(例如對方徒手推打,卻直接 持開山刀砍殺致命,可能構成防衛過當)。 ########################### 回到本案事實 葉男最後有喊 「拿刀,xxxxx」 可資證明反擊是出於防衛意思v 現時不法侵害 秀出被刀劃傷 確實葉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 比較有得吵的是 現時不法侵害是否已結束成為過去 阿北拿刀劃傷人就真的乖乖回去坐好? 還是回去車裡拿出更大把的開山刀? 亦或不爽大喊賴祥德? 以上點評 供參 延伸收看 陸劇《正當防衛》(2025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2.78.66.23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6448949.A.5E2.html ※ 編輯: EOMing (42.78.66.232 臺灣), 08/11/2026 19:50:02
steelheart3: 重點在必要手段 根本反人性 互相矛 42.74.112.200 08/11 19:50
steelheart3: 盾的法律邏輯 不證己罪可以合法化 42.74.112.200 08/11 19:51
steelheart3: 防衛過當不行 夠低能的觀念 42.74.112.200 08/11 19:51
EOMing: 修文後,文章自己跑得亂七八糟,懶得再修 42.78.66.232 08/11 19:56
EOMing: 了=.= 42.78.66.232 08/11 19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