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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smallplug (廢到笑)》之銘言: : 所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: 被攻擊自衛甚至反擊算是人之常情 : 只是常常看到法院判決過度防衛 : 即使面對入室強盜、持械殺人,也會有防禦過當的問題 過度防衛? 防衛,是防止自己受害。 過度防衛,判決最常見的場景是︰ 某甲徒手或持械攻擊某乙,後者擊倒對方後,「打得對方滿地打滾求饒」, 或者, 某甲狼狽而逃的過程中,「被乙追擊,即追逐與攻擊」。 麻煩仔細看上面用「」強調的部分,是防衛嗎? 其實比較麻煩的是下面的狀況︰ 你身高一百六十公分,被一個一百八十公分高的人攻擊,你倉促之間, 抓起旁邊一根「棍子胡亂揮打」…… : 仔細想想 : 其實從小時候,老師也不要學生私下處理 因為老師「用心良苦」,怕你養成自己處理的習慣,出社會會被檢察官和 法官施以「人本教育」。 : 就算被欺負,只要打回去就是各50大板 等你長大成人,你就知道,打官司想要得到「完全勝利」或者「壓倒性勝利」 有多困難,以及要付出多大代價。 : 更別說長大後,動手就變成互毆 互毆? 誰叫你小時候或長大以後,平常沒有認真鑽研 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 等等的法律觀念。 : 主流論述也跟你說,報仇沒有意義,要交給司法制裁 ^^^^^ ^^^^^^^^^^^ 別鬧了!上面那種講法僅限於歐陸法系,英美法系可不是這樣。 但是,先前英國因為要加入歐盟的關係,這方面受到歐盟強烈政治壓力, 而有所……軟化。 可是歐盟可管不到大美利堅合眾國。 請網搜大美利堅合眾國的︰ 應報理論(白話叫惡有惡報) -- 死刑、三振出局法案 : 保護自己生命財產,明明是很正常的反應 你的正常不是法律的正常……很驚訝嗎? : 怎麼法律這麼怕普通人自衛反擊呢?乾五掛謀? 前面有網友很精闢且正確指出了︰ 法律,尤其刑事法律,核心目的乃維持社會秩序,而非保護任何一個個體 的最佳利益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6.218.23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6456224.A.620.html
lain2002: 等你死了法律自然會懲罰他....嗎 101.8.90.164 08/11 21:52
理想上是這樣沒錯。 現實可能因為︰ 證據不夠 然後被告無罪釋放。 但是這是︰ 為了避免這個國家的人被冤枉入罪 所以採取「罪疑惟輕」 的判斷標準。 前面提過了︰ 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,或者說社會最大利益 不是 為了維護某特定人或團體的利益 而制定的。 不說刑法,行政法也是,比方說最近版面上談的︰ 都市更新 這個議題。 把都市更新,乍看下很美妙,可要拆你家房子怎麼辦? 拆你家房子有補償? 你以為你說補償該多少就多少嗎? 我黨幾十年來大聲疾呼的︰ 所謂國民黨萬惡的土改(土地改革) 當年也有發補償給土地被徵收的地主啊 但是我偉大的民主進步的黨與支持者怎麼說的? 現在某位我黨的同志大聲要嚷嚷 都市更新 大家覺得呢?要不要向他問明白都更過程怎樣補償才符合「公平正義」? ※ 編輯: saltlake (114.36.218.231 臺灣), 08/11/2026 22:26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