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tommy123310: 轉身就等於不法侵害結束?114.140.152.157 08/12 15:27
推 preisner: 所以阿伯離開後有繼續侵害什麼了? 60.248.161.28 08/12 15:28
推 Joyang777: 犯了故意離開罪吧XDD 223.140.45.77 08/12 15:30
推 preisner: 認為葉男也有罪 不代表支持阿伯的行為 60.248.161.28 08/12 15:31
→ preisner: 網路上就一堆人在故意二分法 60.248.161.28 08/12 15:32
推 wanters: 如果這形成判例,那以後糾紛就變成躲貓貓 123.195.0.39 08/12 15:39
→ wanters: 兩人互相背對背然後抓時機轉身,兩人同時 123.195.0.39 08/12 15:40
→ dsfrf: 的很重要。 42.77.82.96 08/12 15:40
→ wanters: 轉正面才能開打。這樣感覺也不錯 123.195.0.39 08/12 15:40
推 scarface: 方唐鏡跳過來跳過去能不能轉過來轉過去 59.120.116.196 08/12 15:50
→ Diluculo: 講的好像在台灣犯傷害罪需要負法律責任220.141.212.192 08/12 15:57
→ Diluculo: 當下反擊絕對是最佳方式,絕大部分的時220.141.212.192 08/12 15:57
→ e1q3z9c7: 奇妙,為什麼自己的仇一定要別人來報? 219.68.172.140 08/12 15:58
→ Diluculo: 後在台灣鬥毆都不太需要負責任220.141.212.192 08/12 15:58
→ Diluculo: 沒死人沒致殘連警察都懶得理220.141.212.192 08/12 15:59
→ Diluculo: 現實就是:在台灣你的拳頭比司法可信220.141.212.192 08/12 16:00
→ vowpool: 打死人確實有錯 但這案例我會抨擊砍人的 125.227.40.62 08/12 16:08
→ vowpool: 我才不會抓得打死人的那個人說反擊過當 125.227.40.62 08/12 16:08
→ vowpool: 反而是砍人的老頭不要砍人就不會被打死 125.227.40.62 08/12 16:09
→ Diluculo: 真心覺得我們應該把台灣的法官集中起來220.141.212.192 08/12 16:13
→ Diluculo: 然後把它們丟進羅馬競技場,一個月後220.141.212.192 08/12 16:14
→ Diluculo: 一個月後活下來的才能繼續當法官220.141.212.192 08/12 16:15
→ Diluculo: 不然這些在冷氣房裡米蟲真以為被刀子砍220.141.212.192 08/12 16:16
→ Diluculo: 就是扣13滴血這麼簡單而已220.141.212.192 08/12 16:16
→ hosen: 標準的法律人答案 114.137.185.36 08/12 16:21
→ hosen: 砍死自然有法律制裁他,誰准你反抗了 114.137.185.36 08/12 16:21
→ hosen: 整個現場發生不到一分鐘,屬於連續行為, 114.137.185.36 08/12 16:22
→ hosen: 法律人也能切成三段 114.137.185.36 08/12 16:23
噓 manman0324: 重點是台灣司法現在能信嗎? 31.57.222.50 08/12 17:18
噓 apperrla: 害怕他轉身離開去拿更致命的武器啊 39.10.25.213 08/12 17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