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enaC (王葛格加油!!)
看板Gossiping
標題Re: [問卦] 張家寧無罪?
時間Wed Aug 12 19:39:10 2026
打從這個案子被報導後
家寧一家人的行為的確很讓人反感
但是會有這種落差 都是Andy沒有向社會吐實造成的
兩個人在交往時 Andy有簽字確實就具備法律效力
如果Andy當初確實在設立公司或調整股權時簽署了協議
怎麼會在分手時才認為這是不公
又怎麼只在分手時才認為利益分配或薪水太少有問題
這其實都是他同意下的結果
但剛開始的時候卻讓社會大眾覺得他什麼都不知道、是被欺負
現在家寧一家判決幾乎都是輕判
張媽頂多業務侵佔、逃漏稅被判1年8個月
當然打官司要求賠償還是得看民事
Andy能拿回25%就偷笑了
誰叫他什麼都簽同意
這麼大的人簽名要負的責任有多嚴重自己還不清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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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Calcifer: 柯文哲表示: 118.170.1.206 08/12 19:39
→ Mei5566: 女拳就是爽 1.165.215.244 08/12 19:42
推 JackTheRippe: 簽名不認帳?!柯文哲表示:哎呀這 42.75.86.198 08/12 19:45
→ JackTheRippe: 招我熟嘛 42.75.86.198 08/12 19:46
→ liangnet: 他那時就是社會經驗太淺,太相信所謂“ 111.83.18.91 08/12 20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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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liangnet: 他最後也只是想討回25%的權益吧 111.83.18.91 08/12 20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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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freeclouds: 一開始是被淨身出戶 連25%都不給吧 101.14.3.185 08/12 21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