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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Nivava (妮娃娃)》之銘言: : 如題, : 看到那個李姓老人的家人要提告, : 想不透耶這種事應該蠻丟臉的 : 拿刀還被打趴在地, : 還堅持要提告還跑去現場招魂。 : 這種人到底是怎樣? : 還看到說疑似有性侵前科 : 但感覺應該不是同個人吧? 你是以前都沒看新聞的嗎? 你去查一下何柏翰案這 起事件發生於2014年10月,海軍陸戰隊 退伍的何姓男子與懷孕8個月的妻子返家時, 發現一名慣竊躲在自家浴室,雙方隨後爆發 激烈扭打。何男為了保護妻子, 以柔道及擒拿術將竊賊壓制在地並扣住頸部,直到警方趕到現場才鬆手,然 而竊賊卻因缺氧窒息送醫不治。 後來竊賊家屬隨後對何男提出民事訴訟 最後最高法院最終判決何男須賠償竊賊父母共計約64萬餘元 所以你對於李姓老人的家人要提告真的會很意外嗎? 提告不成,最多拿不到錢 提告成功還能賺得到錢 所以為什麼不告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67.251.9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6594940.A.1E1.html
Xhocer: 物盡其用 42.73.49.96 08/13 12:25
kingstongyu: 跟美國非裔很像啊~~榨乾小孩最後僅存 1.168.139.40 08/13 12:31
kingstongyu: 的一點價值 1.168.139.40 08/13 12:31
t90748853: 所以台灣司法是保護加害者的118.168.218.242 08/13 12:32
chosenone: 不是,司法是統治三權,目的是維持社會 36.232.118.229 08/13 12:36
Luciferous: 那時小偷家屬說只是偷東西為啥要被殺123.194.154.115 08/13 12:37
這個案件也可以辯說 老人砍人 把老人制服就好 即使拿東西反擊打傷老人也情有可原 但弄到死亡就算防衛過當 非要弄到死亡才能阻止他嗎 可能還會拿鄭捷案子來做對比 鄭捷在捷運亂砍 還有人死亡 最後也被制住而沒被殺 年輕力壯都可被壓制 老人反而沒法壓制 只能反殺 於理不符
chosenone: 在一個規則下有效運轉,而且司法追求的 36.232.118.229 08/13 12:37
chosenone: 是程序正義而非實質正義。你可以想像成 36.232.118.229 08/13 12:37
chosenone: 是比賽的規則,在規則下未必是最強隊會 36.232.118.229 08/13 12:38
chosenone: 勝利,但沒有規則就會變大亂鬥。 36.232.118.229 08/13 12:38
※ 編輯: no1smkimo (61.67.251.99 臺灣), 08/13/2026 12:42:21 ※ 編輯: no1smkimo (61.67.251.99 臺灣), 08/13/2026 12:47:28
Ycowmo: 扯太遠了,一個是被別人入侵家裡,一個是 114.40.73.247 08/13 12:48
Ycowmo: 行車糾紛人家走了這89下車打死人 114.40.73.247 08/13 12:48
我只是舉例 明明都是自衛導致對方死亡 對方家屬反而提告賠償 何柏翰案也真的提告成功了 這個案件為什麼不能比照提告 最多就不成功而已 這會很難理解嗎 ※ 編輯: no1smkimo (61.67.251.99 臺灣), 08/13/2026 12:52:02
Erechtheus: 如何知道老頭手上不是武力+100屠龍刀 27.52.101.17 08/13 13:26
Erechtheus: 加上去武力變101你要我普通人制服他? 27.52.101.17 08/13 13:27
大多正常人都是跟你同一個想法 但恐龍法官的想法跟正常人一樣 那就不會被叫恐龍的 ※ 編輯: no1smkimo (61.67.251.99 臺灣), 08/13/2026 14:09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