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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louiswei1986 (禪寶寶)》之銘言: : 我是覺得以後價值一千元內的, : 要有簡易機制可以處理, : 譬如就直接裁罰多少錢, 要想省事,直接把特定金額以下移出刑法,「交給當事人機關行政處罰」。 就東西歸還後,記警告、申誡甚麼的。再不然課罰緩甚麼的 : 不該拿的就不要拿, : 但為了這些去搞個重罪沒意義。 : 不要說拿這些鍋碗瓢盆回收物還要被罰很瞎, : 就單說你為了去審這種狗屁犯罪浪費的司法資源, : 檢察官很閒嗎?法官很閒嗎? : 浪費時間登錄系統,還要印一堆紙本判決。 所以說從刑法移除而轉交行政處罰 : 公務機關就是永遠在跑這種垃圾案件, : 但說真的檢察官跟法官反而可能很開心, : 因為這種案子也是算案子, : 處理起來輕鬆愉快又不複雜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6.218.23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6605632.A.AF2.html
PCC9169: 假議題 肥燦都可以簽結.再啟調查到現在也 61.58.74.79 08/13 15:30
PCC9169: 停超久 61.58.74.79 08/13 15:30
froce: 之前有說要修法啊,民進黨就帶風向 111.83.230.121 08/13 16:56
froce: 說挺貪污。 111.83.230.121 08/13 16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