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psychohero: 這篇文這麼短還有124P幣喔? 49.217.121.11 08/16 15:01
※ 引述《ha3810996 (微八嘎囧)》之銘言:
: 記者王佩翊/綜合報導
: 馬來西亞一名17歲少女趁著大考後打工賺錢,因此在4月擔任一名中國籍男子的地陪,過
: 程中卻遭對方以「東西太重需要幫忙」為由騙進住處,隨後被持刀抵頸、雙手雙腳以膠帶
: 捆綁、布料蒙眼,並被灌下不明飲料與藥丸,從傍晚到深夜約6小時內,慘遭性侵達5次。
: 最終她趁嫌犯下樓取外賣之際,用刀割開窗上膠帶、徒手攀爬外牆,才成功逃脫。少女事
: 後更指出,男子疑似在性侵她時,還與朋友視訊通話「直播」,十分惡劣。
: 推 adon0313: 上次台灣那個留學生直接被姦殺 49.215.223.225 08/16 12:28
那種事情其實與這案不太相像,而且最終是無期徒刑定讞了(該判決書內容是貼在其他看
板),這部分就不好多說了吧...
: 推 changmada: 馬來西亞?屁股會被打爛喔 49.217.126.138 08/16 12:49
就此案的情況來看,要說「打爛」的話,呃...
《刑事法典》第三百七十六條中,本案適用的是第三項(即家庭成員間不倫,或對未成年
兒少下手性侵)
罰則是監禁八年以上、三十年以上,且應加鞭刑十下以上,不過實際情形如何則是法官的
心證問題。
不過說回案件本身,在逃出來之後
似乎是因為擔心東窗事發的緣故,男子也一樣逃離案發場所,且有其他友人來接應;又同
時該中國人也找上了被害人姐姐
當事人本身轉述:
「我逃出來後,他也趕緊逃跑,還用我的手機聯系我的姐姐視頻通話,稱我『發瘋』、大
喊大叫,甚至稱要報警反咬我『仙人跳』!」
反而要先懷疑,可能存在「惡人先告狀」的成分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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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羨人間琢玉郎,天教分付點酥娘。
盡道清歌傳皓齒、風起,雪飛炎海變清涼。
萬里歸來顏愈少、微笑,笑時猶帶嶺梅香。
試問嶺南應不好,卻道:此心安處是吾鄉。
——【北宋】蘇軾《定風波・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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