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 《tsuyoshi2501 (Tsuyoshi)》 之銘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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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笑死 整天在亞洲父母思考,但分遺產時怎麼自己突然就很亞洲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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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沒有既要又要啦,給孝親費你就當遺產的頭期款,除了祖產外,父母自己賺的為何要給你
: ?自己花不是更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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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外國有那種 老人家把房子賣給銀行,銀行負責他到死的養老費用,越晚死就越賺,死了
: 房產價差就是銀行賺的,孝親費想想不也如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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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18歲以前的養育費用就不算了,台灣18歲以後要學歐美直接離開家自力更生嗎? 連日本
: 都會這樣了喔,他們的家族觀念比你想的冷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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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總之 要不你給孝親費 死了就全部都你的
: 要不你不給,父母把錢去養自己,除了祖傳遺產外其他沒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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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不要只想要福利卻又不想盡義務一樣好嗎?
: 你不要遺產 18歲以後自己出去打拼
: 你爸媽的錢他自己花,你賺的你自己花
: 至於遺產 沒那種東西啦,不是要學歐美
: 父母沒那孝親費,用自己年輕時打拼的錢養自己很合理吧
有所謂真正意義上的“遺產”
還需要“孝親費”?
那真的拜託好心
自己清算重配置
顧好自己養老
我就阿彌陀佛了,
如果是剩個三萬五萬
跟什麼畸零地產權
然後要子女擠壓生活品質
甚至退休保障的空間,
那我覺得照你的建議
會先幹你的應該是亞洲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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