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把喜歡跟結婚分開即可 結婚的條件裡面並沒有規定要有喜歡這個項目 就跟你去一間學校上學或去一間公司上班未必因為你喜歡 這個學校或公司,你是為了別的原因 每個人為什麼結婚也是有各種喜歡之外的原因 ※ 引述《a29976137 (billy)》之銘言: : 如果一個人明明不喜歡自己的另一半 : 卻可以結婚一路撐到30年 : 是為了小孩? : 為了錢? : 為了家庭完整? : 有沒有八卦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0.103.10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7306128.A.A5A.html
Faye88: 不喜歡又繼續婚姻關係的人多的是220.132.214.109 08/21 18:22
zeta6036: 喜歡別人老婆 220.129.192.42 08/21 18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