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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些長篇連載,或是知名小說 的作者,不知道是江郎才盡還是想要多賺一點多吃這碗飯故意不完結 總之,沒有辦法在特定期限內完結的作者都應該判刑吧? 這些作者可是乘載大家的希望,他們賺的多,但同時也應該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 像冰與火之歌、全職獵人、海賊王、柯南這些作品的作者 應該給他們一個期限,期限到沒有完結就應該判刑吧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0.62.193.2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7831023.A.F16.html
Mradult: 很多都責任編輯害的吧 114.26.143.93 08/27 19:45
不會反抗? 硬要畫完誰攔得住? 不能當作藉口 ※ 編輯: sea130281 (210.62.193.28 臺灣), 08/27/2026 19:46:14
error405: 1001夜對吧220.136.201.131 08/27 19:46
nowingboy: 獵人作者是身體因素 這樣太嚴格 39.9.96.189 08/27 20:10
nowingboy: 週刊連載的作者壓力應該蠻大的 蠻容易 39.9.96.189 08/27 20:11
nowingboy: 生病的 39.9.96.189 08/27 20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