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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monnom (桂)》之銘言: : 風傳媒 林弼萱 : 南投縣濁水溪上游武界河段日前發生激流受困意外,導致前往前線救援的50歲伍姓消防員 : 不幸殉職。山難搜救專家「跑山獸」羅培德(Petr Novotny)31日在社群平台發聲譴責民 : 眾雨後涉水的行為,不僅缺乏常識,同時也將生命安全置於極度危險的處境,引起網友強 : 烈討論。 : 推 dripping: 退避權是絕對不會給的 之前抗議都沒用了 59.124.246.142 09/01 17:15 以「職業災害」的角度而言,「退避權」是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保障的權利,但是否在 緊急救援服務中是否適用,則容有商榷空間 且按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一一零年度勞上更一字第一號民事判決:(該案上訴第三審後 ,因「不合法」而被裁定駁回確定) 「職安法及其子法對於勞工得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,已明定應於勞工在工作場 所,遇有危及人身安全之天災、地變或重大公安事故之虞之情形時為之,而非徒憑己意 任意自行退避,若無法定情形,自難認有合法之退避權可資行使。」 因此這不像是可以任意行使的,如果在發生災難的時候被令要出勤,只能說要做好「一去 不復返」的最壞打算... 但說回「跑山獸」的言論,這也不是什麼空穴來風的說辭 要因而幻想有某特定族群會撻伐之類的話,這倒是顯示了對專業知識的不認所造成,要是 明知道有相當可能性,早就不該去了! 可是卻偏偏有愛冒險的去,結果徒增消防單位的負擔 不是每一個人都有「鋼鐵之軀」,都能避得開這些災厄,因此就算道歉了也沒用,不如先 准備面對民事訴訟會更好! -- 常羨人間琢玉郎,天教分付點酥娘。 盡道清歌傳皓齒、風起,雪飛炎海變清涼。 萬里歸來顏愈少、微笑,笑時猶帶嶺梅香。 試問嶺南應不好,卻道:此心安處是吾鄉。               ——【北宋】蘇軾《定風波・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》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74.219.23 (馬來西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8270511.A.599.html
coin716: 消防員適用職安法? 61.64.27.2 09/01 23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