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okd0512: BCDE各只有一個人是車手吧 101.12.205.117 09/03 12:28
※ 引述《rsreason ( )》之銘言:
: 中時 孫英哲
: 彰化縣1名蕭姓女子在短短的3個半月內,遭多個詐騙集團盯上,遭對方以假投資等手法7
: 度行騙,總計損失至少740萬元。檢警獲報破獲其中數個詐團,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蕭
: 女受害的7起案件,將涉案的9名被告依詐欺罪判處1年4月至2年10月不等徒刑。
: → babuarea: 詐騙輕判相信司法 27.242.133.52 09/03 10:26
說起來也相當好笑,看了這個「串」起來的名單(彰化地院一一五年度訴字第一零七三號
、第一六一六號),大略整理如下:
┌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┐
│ 被告 │ 是否適用 │ 背景 │ 判刑 │ 定刑 │
│ │ 詐防加重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
│ 詐團A │
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
│ 簡○○ │ 是 │ 高中肄業、前 │ 一年十月 │ 不適用 │
│ │ │ 從事餐飲業,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月收入約三萬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至四萬元,未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婚(有女友)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
│ 向○○ │ 是 │ 高中肄業、無 │ 一年八月 │ 不適用 │
│ │ │ 業、已婚且與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配偶、子女同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住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
│ 林○○ │ 否 │ 高職肄業、前 │ 一年四月 │ 不適用 │
│ │ │ 從事鐵工,月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收入約二萬至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三萬元,未婚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,與母親同住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
│ 詹○○ │ 待判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宋○○ │ 待判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陳○○ │ 待判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何○○ │ 待判 │
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詐團B │
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
│ 杜○○ │ 否 │ 大學畢業、前 │ 一年三月 │ 一年十月 │
│ │ │ 從事白牌車駕 ├─────┤ │
│ │ │ 駛,月入約三 │ 一年八月 │ │
│ │ │ 萬元,未婚,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與家人同住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
│ 詐團C │
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
│ 林○○ │ 否 │ 高中畢業、前 │ 一年十月 │ 不適用 │
│ │ │ 從事工地結構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工程師,月入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四萬五千元,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獨居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
│ 詐團D │
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
│ 李○○ │ 否 │ 高職畢業、前 │ 二年 │ 不適用 │
│ │ │ 從事物流業駕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駛,月入約六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萬至七萬元,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未婚,與母親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、弟弟同住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
│ 詐團E │
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
│ 邱○○ │ 否 │ 高職畢業、前 │ 二年十月 │ 不適用 │
│ │ │ 從事清潔業,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月入約二萬至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三萬元,已婚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,子女均成年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,與子女同住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,須撫養母親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
│ 詐團F │
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
│ 陳○○ │ 是 │ 高職畢業、從 │ 一年八月 │ 不適用 │
│ │ │ 事輪胎工廠作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業員,月入約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四萬五千元,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離婚,與母親 │ │ │
│ │ │ 、弟弟同住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
│ 梁○○ │ 待判 │
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詐團G │
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李○○ │ 待判(再開辯論) │
└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*「詐防」即指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
另外查到一一五年度訴字第三三六號刑事判決,沒有提到「屬性」(即歸屬前述哪個詐團
),不過被害人也是蕭女
由於被告否認犯罪,結果是「邱○○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,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。
」(按:跟詐團E為不同人);量刑考量並提到「自述大學在學中」、「患有憂鬱症,家
中有父母、弟弟、妹妹,家境小康」。
所以要說輕判的話,這也是沒辦法的事,畢竟按照他們的家庭背景,會有犯罪誘因是正常
的(在家境不富裕的前提下)
因為如果有「偵審都坦白犯罪」的情況,自然不能想像會被判得多重;不過文中都提到像
是「新銳 MAX」應用程式、「漢斯・杜芬舒斯」、「無畏前行勇攀」等群組,這種完全虛
構的都能信,挺讓人無奈的...
--
常羨人間琢玉郎,天教分付點酥娘。
盡道清歌傳皓齒、風起,雪飛炎海變清涼。
萬里歸來顏愈少、微笑,笑時猶帶嶺梅香。
試問嶺南應不好,卻道:此心安處是吾鄉。
——【北宋】蘇軾《定風波・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》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74.218.94 (馬來西亞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8405161.A.5A4.html
※ 編輯: laptic (180.74.218.94 馬來西亞), 09/03/2026 11:16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