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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rsreason ( )》之銘言: : 中時 孫英哲 : 彰化縣1名蕭姓女子在短短的3個半月內,遭多個詐騙集團盯上,遭對方以假投資等手法7 : 度行騙,總計損失至少740萬元。檢警獲報破獲其中數個詐團,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蕭 : 女受害的7起案件,將涉案的9名被告依詐欺罪判處1年4月至2年10月不等徒刑。 : → babuarea: 詐騙輕判相信司法 27.242.133.52 09/03 10:26 說起來也相當好笑,看了這個「串」起來的名單(彰化地院一一五年度訴字第一零七三號 、第一六一六號),大略整理如下: ┌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┐ │ 被告 │ 是否適用 │ 背景 │ 判刑 │ 定刑 │ │ │ 詐防加重 │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 │ 詐團A │ 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 │ 簡○○ │ 是 │ 高中肄業、前 │ 一年十月 │ 不適用 │ │ │ │ 從事餐飲業,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月收入約三萬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至四萬元,未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婚(有女友)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 │ 向○○ │ 是 │ 高中肄業、無 │ 一年八月 │ 不適用 │ │ │ │ 業、已婚且與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配偶、子女同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住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 │ 林○○ │ 否 │ 高職肄業、前 │ 一年四月 │ 不適用 │ │ │ │ 從事鐵工,月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收入約二萬至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三萬元,未婚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,與母親同住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 │ 詹○○ │ 待判 │ 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宋○○ │ 待判 │ 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陳○○ │ 待判 │ 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何○○ │ 待判 │ 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詐團B │ 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 │ 杜○○ │ 否 │ 大學畢業、前 │ 一年三月 │ 一年十月 │ │ │ │ 從事白牌車駕 ├─────┤ │ │ │ │ 駛,月入約三 │ 一年八月 │ │ │ │ │ 萬元,未婚,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與家人同住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 │ 詐團C │ 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 │ 林○○ │ 否 │ 高中畢業、前 │ 一年十月 │ 不適用 │ │ │ │ 從事工地結構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工程師,月入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四萬五千元,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獨居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 │ 詐團D │ 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 │ 李○○ │ 否 │ 高職畢業、前 │ 二年 │ 不適用 │ │ │ │ 從事物流業駕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駛,月入約六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萬至七萬元,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未婚,與母親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、弟弟同住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 │ 詐團E │ 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 │ 邱○○ │ 否 │ 高職畢業、前 │ 二年十月 │ 不適用 │ │ │ │ 從事清潔業,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月入約二萬至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三萬元,已婚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,子女均成年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,與子女同住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,須撫養母親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 │ 詐團F │ 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 │ 陳○○ │ 是 │ 高職畢業、從 │ 一年八月 │ 不適用 │ │ │ │ 事輪胎工廠作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業員,月入約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四萬五千元,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離婚,與母親 │ │ │ │ │ │ 、弟弟同住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┤ │ 梁○○ │ 待判 │ ├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詐團G │ ├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李○○ │ 待判(再開辯論) │ └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*「詐防」即指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 另外查到一一五年度訴字第三三六號刑事判決,沒有提到「屬性」(即歸屬前述哪個詐團 ),不過被害人也是蕭女 由於被告否認犯罪,結果是「邱○○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,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。 」(按:跟詐團E為不同人);量刑考量並提到「自述大學在學中」、「患有憂鬱症,家 中有父母、弟弟、妹妹,家境小康」。 所以要說輕判的話,這也是沒辦法的事,畢竟按照他們的家庭背景,會有犯罪誘因是正常 的(在家境不富裕的前提下) 因為如果有「偵審都坦白犯罪」的情況,自然不能想像會被判得多重;不過文中都提到像 是「新銳 MAX」應用程式、「漢斯・杜芬舒斯」、「無畏前行勇攀」等群組,這種完全虛 構的都能信,挺讓人無奈的... -- 常羨人間琢玉郎,天教分付點酥娘。 盡道清歌傳皓齒、風起,雪飛炎海變清涼。 萬里歸來顏愈少、微笑,笑時猶帶嶺梅香。 試問嶺南應不好,卻道:此心安處是吾鄉。               ——【北宋】蘇軾《定風波・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》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74.218.94 (馬來西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8405161.A.5A4.html ※ 編輯: laptic (180.74.218.94 馬來西亞), 09/03/2026 11:16:10
okd0512: BCDE各只有一個人是車手吧 101.12.205.117 09/03 12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