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iamshana (CANINE力集中在一些重要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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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[新聞] 遷戶籍當「幽靈人口」助選 男因1事未投
時間Sat Sep 5 21:16:15 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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遷戶籍當「幽靈人口」助選 男因1事未投票仍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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遷戶籍當「幽靈人口」助選 男因1事未投票仍判刑
12:522026/09/05
中時 蕭嘉蕙
想當「幽靈人口」助選,卻沒投成票!原設籍高雄蔣姓男子,於民國111年選前虛遷戶籍
至台東卑南鄉。未料,投票當天因另案遭通緝,不敢現身領票投票。台東地方法院審理認
定,蔣男構成妨害投票未遂罪,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、可易科罰金,並宣告褫奪公權1年。
判決指出,蔣男與參選111年台東縣卑南鄉鄉民代表的吳姓候選人為友人關係。蔣男為使
吳女順利當選,於同年6月間委託潘姓友人將戶籍自高雄市遷入卑南鄉一處空屋,藉此取
得該區選舉權。
蔣男坦承遷入戶籍,但辯稱是為了收取法律文件;不過經調查,蔣男平時生活起居均在台
東市區,並未居住於戶籍地,屋主及其弟弟也不認識蔣男,且屋主表示蔣男未曾請託代收
信件,戶籍地目前沒有人住,平常都空著。
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,蔣男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,實屬不該;惟考量其於投票日
因另案通緝未前往領票,犯罪情節尚輕,且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、態度尚可,兼衡其家庭
經濟狀況與扶養負擔等情狀,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未遂罪,處有期徒刑3
個月,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,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宣告褫奪公權 1 年
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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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ssh713: 這有點怪 一堆空降參選的也是移個戶籍阿123.192.218.104 09/05 21:25
→ ssh713: 亂用人家的房子當戶籍卻判投票未遂罪?123.192.218.104 09/05 21:27
→ ssh713: 還有戶籍可以隨便遷入別人的房子?都很玄123.192.218.104 09/05 21:28
→ KudanAkito: 就看你演的檢察官法官接不接受啊 36.231.184.231 09/05 22:22
推 maniaque: 這樣判?那風險很大歐 101.8.249.94 09/05 22:36
→ maniaque: 遷戶籍是遷戶籍,憲法保障遷徙自由 101.8.249.94 09/05 22:37
→ maniaque: 選罷法98-2修訂未遂犯,含義太過於浮濫 101.8.249.94 09/05 22:42
→ maniaque: 找律師打到終審,再去釋憲,說不定這條 101.8.249.94 09/05 22:43
→ maniaque: 就會被判部分違憲 101.8.249.94 09/05 22:43
推 holybless: 法院認定的你想投票但沒去 61.66.191.115 09/06 11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