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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律師說雞巴瞎話直接跳過 換成這案件本身 類似車禍撞下去 受害者死或不死 不管在世界哪個角落 都是沒死傷殘 肇事者要賠多得多 想改革? 請問你打算怎麼改 人沒死 就是會出現一條醫療照護費用 觸發永恆的贍養 越進步的國家醫療照護費用越昂貴 這無解的 餘命30年 照護費用一個月6、7萬 其他都不用算 這條就兩千多萬 能不撞死他 要嘛你一毛錢也沒有 裁一百、裁一千對你完全沒差 要嘛家產很厚、幾千萬小事 除此之外 你最好還要記得你也是有家人 你個人去不去關小事 這條賠出去後 你們家打算怎麼過下去 這就是現實 ※ 引述《EstelleRinz (小艾)》之銘言: : 1.媒體來源: : 自由時報 : 2.記者署名: : 陳建志 : 3.完整新聞標題: : 護理師遭二次輾壓是因「撞傷不如撞死」? 律師駁「判更重、賠更多」 : 4.完整新聞內文: : 台中陳姓護理師今天凌晨遭林姓男子開車撞上,林男沒協助送醫還掉頭朝她二次輾壓,造 : 成她頭顱破裂慘死,遭疑是擔心後續賠償乾脆將她撞死,因過去就有「撞傷不如撞死」的 : 說法,律師劉建志表示,一般車禍致死是觸犯過失致死罪,最高判5年,但二次輾壓已觸 : 犯殺人罪,本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加上家屬可請求精神慰撫金,未必會賠比較少。 : 這名林姓男子(30歲),今天凌晨1點多駕車行經西區柳川東路,撞上剛下班過馬路的陳 : 姓護理師(38歲),陳女疑似一度卡在引擎蓋上,隨後掉落地面後,林男竟沒有停車協助 : 送醫,卻行駛至前方的民族路口後迴轉,接著掉頭沿原方向行駛,二次輾壓陳女後駛離現 : 場,造成陳女全身多處骨折、頭顱破裂當場慘死。 : 林男的行為,讓外界想起,過去大車界就有「撞傷不如撞死」的說法,認為若把對方撞成 : 重傷或植物人,要照顧對方一輩子,還要賠償龐大的醫療費、看護費等各式費用,倒不如 : 把對方撞死,甚至有「公道價300萬元」的說法。 : 台中執業律師劉建志表示,一般車禍造成人員死亡是觸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,可處5 :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,林男第一次撞擊陳女,一般會認定是過失,不 : 過他在下一個路口掉頭迴轉,又回來現場撞擊輾壓陳女,已經是故意殺人,明顯觸犯刑法 : 第271條的殺人罪,可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,且此行為目前都由國民法 : 官審理,實務經驗所判刑度都比職業法官重。 : 此外,在民事賠償方面,劉建志指出,坊間擔心若撞傷後對方半身不遂或成為植物人,恐 : 面臨後續高額的民事賠償,而有「撞傷不如撞死」的說法,不過若對方還有父母、配偶、 : 子女,分別請求精神慰撫金,若以1人300萬來說,加乘後將會超過千萬,賠償金額其實不 : 見得比較少,因此千萬別有「撞傷不如撞死」的想法。 :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: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5566849 : 6.備註: : 蒸的嗎? 真的嗎? : 是這樣嗎? 是這樣子嗎?? : 哈哈哈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37.8.6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8853805.A.ED1.html
awdslijk: 每月還500,還300年就行了~ 101.10.245.105 09/08 15:51
Leo4891: 只能二次碾壓用殺人罪判,看你要賠錢還 1.160.100.179 09/08 15:52
Leo4891: 是賠掉人生,法官只要輕判就會造成社會 1.160.100.179 09/08 15:52
Leo4891: 大眾錯誤觀念 1.160.100.179 09/08 15:52
kcy05785: 律師就是講雞巴話而已 42.73.207.88 09/08 15:52
kcy05785: 撞傷不如撞死的觀念很久了,法院判例 42.73.207.88 09/08 15:53
kcy05785: 都是支持這個說法 42.73.207.88 09/08 15:53
mirce: 除刻意自殺 碰瓷等不可歸責於汽車駕駛人的 42.76.221.131 09/08 15:53
mirce: 原因外 人死強制賠2000萬 至少在弄死前可 42.76.221.131 09/08 15:53
mirce: 猶豫 42.76.221.131 09/08 15:53
polun: 撞死賠更多就好了 這麼簡單 61.216.178.91 09/08 15:54
pujos: 撞死賠更多,看看你自己帳戶有多少錢 223.137.8.67 09/08 15:55
pujos: 支付憑證一毛不值 223.137.8.67 09/08 15:55
polun: 賠命啊 很簡單吧 61.216.178.91 09/08 15:56
s6525480: 法律專家比國軍高裝檢還假 114.136.254.67 09/08 15:57
s6525480: 兼人云亦云 114.136.254.67 09/08 15:58
s6525480: 逼他做恐怖沒人要做的工 會死的那種 114.136.254.67 09/08 16:00
s6525480: 賺的錢受害者社會來分 114.136.254.67 09/08 16:00
doomhammer: 沒死再碾一次碾死=故意殺人 死刑 敢不 71.198.195.100 09/08 16:12
doomhammer: 敢而已 謝謝 71.198.195.100 09/08 16:13
davidaustin: 死刑等真的執行再說 101.10.76.141 09/08 16:25
knives: 你怎麼能說再碾一次碾死=故意殺人,說不定 114.46.146.67 09/08 16:34
knives: 是真的不知道,再碾一次看看 114.46.146.67 09/08 16:34
kbpoop: 大不了關10年 殺人在監獄還是大格114.136.151.241 09/08 18:46
MKIIjack: 毫無道德的敗類 真的要撲殺 112.105.133.11 09/08 18:59
afflic: 撞死不可能賠更多的 27.247.35.182 09/08 19:01
afflic: 死人在法律上就不值錢 27.247.35.182 09/08 19:01
cystal: 乖乖開車就沒事了 再怕就超額險買下去啊 36.228.223.145 09/08 19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