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fuchs (fuchs)
看板Gossiping
標題Re: [問卦] 賓士男輾死護理師,是正確的不是嗎?
時間Wed Sep 9 09:00:29 2026
※ 引述《IJuBan (我就笨)》之銘言:
: 你錯了
: 這表示他在犯案當下精神狀態是非常穩定
: 關於有什麼精神病史當擋箭牌通通都無效
: 他會面臨的是過失殺人(第一次)
: 加謀殺故意殺人罪(第二次)
: 喔,不過這裡是司改大成功的台灣
: 他大概因為精神病史判無罪或得易科罰金
: 繼續開車殺人
: ※ 引述《Fortran (Fortran)》之銘言
: : 如題
: : 本肥小頭好奇
: : 賓士男只是做出最有利的決策
: : 如果她沒死,要賠高額照護費
: : 死了,就幾百萬而已
: : 而且也沒死刑,輾死她是對的
: : 我說完了 誰反對?
:
:
還有一種可能
1. 先要看第一次是否己死亡: 則過失致死
2 再次輾壓 : 頂多算毀損屍體。6個月以上5年以下
兩個加起來….
這種意圖那麼明顯要你死,結果還要繳稅養(教化)他。然後出來,駕照都沒了仍會照常
開車,照常當馬路殺手…MD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40.158.178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88915631.A.28C.html
推 IAMQT: 人家只是疲累 是過失 223.140.34.16 09/09 09:17
→ awdslijk: 阿苗的保護對象誒,給點尊重好嗎 101.10.245.105 09/09 09:21
→ aakkssqq: 還要用稅金幫加害人出公設律師費~笑死 61.216.162.228 09/09 09:22
→ yydogyy: 一審會做做樣子,三審,窩就不知道了 101.14.5.137 09/09 09:25
推 flashseal: 各位法盲有比阿喵懂法律嗎 49.216.53.118 09/09 09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