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oulboy330 (stay the course)
看板Gossiping
標題Re: [新聞] 學者稱「副署權應制衡總統」卓榮泰批毫無
時間Thu Sep 10 19:56:46 2026
曾經有個人提
說不副署
可以辦瀆職或是內亂罪
會有什麼樣的刑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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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人說
不副署不但觸犯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的瀆職罪,還涉及非法變更國憲的內亂罪,未來必須
追究!!
只要立法院覆議法案維持原決議,行政院長就一定要接受,不接受就是瀆職。他今天不只是
瀆職,還內亂!說立法院違憲,還拿副署權來對抗立法院?這個叫什麼?變更國憲!
刑法第120條,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,而委棄守地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
徒刑。
刑法第100條(普通內亂罪)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
等政黨輪替一定要辦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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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那個提出政黨輪替一定要法辦不副署的人
就被司法檢調
莫名找出二十幾年前的案子
說他自己侵占自己獨資的一人公司
侵占股東權益
然後幾個月之前就被抓進去關了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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